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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作为集健身、娱乐、教育、集会为一体的新生的体育NPO形式,是以服务大众在体育方面的需求为宗旨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或互益性体育组织。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特尔菲法、数理统计法、实地考察法和逻辑分析法,以“NPO法人化”为切入点,通过学习借鉴日本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法人化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湖北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实践,力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模式,旨在建立和完善与现实相适应并能有效指导社区体育实践的运行机制,为解决目前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面临的经营与体制问题提供借鉴与参考,从而推动我国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法人化的进程。首先,对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缘起、界定、特征进行梳理,并从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中存在的社会问题、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的价值和作用及推广意义等方面来探索其运营模式;其次,分析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属性、法人类型定位,探讨其法人化的价值与意义,构建法人治理的协同创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行机制。得出以下结论:(1)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是我国社区体育组织未来的发展方向,它不仅能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有效途径,而且还可以实现自主运营。(2)NPO法人化是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前提,政府只有赋于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地位,才能为其自主经营、自主财源提供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和良好的体制运行环境。(3)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是探讨其运行机制的理论基础。(4)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为NPO法人治理的组织机制、自主经营的管理机制、自主财源的投入保障机制、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与企业互惠合作的协作机制及外部环境的监督机制。(5)湖北省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发展迅速并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降低准入门槛,完善法律环境。(2)落实税收政策,健全法制制度。(3)融入社区环境,充分利用资源。(4)调整政府角色,建立双赢的合作模式。(5)完强化市场运作,提升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