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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一个世界上存在的普遍现象,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研究的一大焦点。现有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文献,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的。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比较多,既有基于区域间生产成本差异的比较成本学说和基于区域之间生产要素禀赋差异的要素禀赋学说,也有从产业与区域联系的角度提出的增长极理论、点轴开发理论、网络开发理论、梯度推移学说以及产业集聚理论等等。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框架。不过,在我国现有的体制背景下,单纯用经济学的思路研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还有相当的局限性。如果从经济政治学的角度切入,通过对政府结构、政府的决策程序及其微观基础的考察和审视,可能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中国的改革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多重角色,从最初的完全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发展策略:再到计划与市场相互促进和相互结合到以市场为主、计划经济为辅,最后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全建立;然后又从经济改革过渡到行政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以上这些改革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难以一蹴而就。
本文以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为研究背景,分析了实施渐进主义政策的理论依据,选择从渐进主义角度来研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在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公共政策制定的条件和障碍后,根据中国政策制定的特点和原则,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决定了基于渐进主义理论制定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公共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国际上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些先发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美、日、德、韩等国家非常重视本国存在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积极推行区域共同发展政策,在推进工业化、培育增长点、加强财政金融扶持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其实践的价值取向也不同程度地刻上了渐进主义的烙印。我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与政策,经历了均衡发展、优先发展、区域援助和统筹发展四个阶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渐进主义理论的影响。具有“经济人”和“理性人”特征的一般利益主体,其渐进性行为调整的类型和实质,影响和决定了区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单纯依靠计划分配的办法,建立劫富济贫的政策补偿机制,往往得不到好的实践效果。只有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正确对待地区发展差距,借鉴国内外区域公共政策制定的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类指导政策,才能使政策发挥最大的效应,达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根据渐进主义理论,以江苏省为主要研究案例,分析了江苏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揭示出导致江苏区域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总结分析了促进江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实践,并结合对广东、浙江、山东等地区促进区域共同发展的公共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制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的基本取向,应当是顺应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和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制定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与国际化战略,以点带面,梯度推进,培育增长极,促进产业集聚,推动和实现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转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欠发达地区,则必须坚持市场拉动与政府推动的原则,把自力更生和重点扶持结合起来,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健全其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同时,衡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公共政策优劣的标准,不能只看经济总量和经济发展速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重视扩大就业,注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和灾害的应变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