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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意见购买是世界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给世界各地的资本市场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研究是国际会计学界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目前世界各国政府所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如何监管的问题。以往的文献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研究都是从审计师变更行为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的,通过经验证据来研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动机和结果。但是,对于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可以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也可以通过现任审计师来实现;并且审计师变更的变更,并不一定出于是审计意见购买的动机,也可能是由于高管的“改朝换代”,或现任审计师出具不公允的审计意见,或公司为了提高内部控制指标等原因。目前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经验研究的文献包括Lennox(2000)的经验研究都只是从经验证据的角度研究了审计师变更行为的动机与结果,并没有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进行直接的研究。本文使用解析的方法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做直接的研究,对其发生的内在动因以及行为特征包括对审计师的分成比例和经验者的报告业绩进行量化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解析方法的研究是从审计费用的角度进行的研究,不涉及审计师变更与否。
本文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对比了多种函数来作为处罚支出的有效性和现实性,提出了保证处罚有效的两个条件,得出使用带有一次项的二次函数作为处罚函数的优越性。本文改进了前人的模型。通过理论分析和证明指出了吴联生在设定处罚函数时,未能保证处罚的有效性和现实性,使得吴联生(2005)中得到多个错误的结论。
通过本文的理论分析和证明,我们发现,在变动收益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发生是有条件的,当条件得到满足时,经营者和审计师将进行审计意见购买。在均衡状态下,经营者最优的报告业绩与真实业绩的偏离程度随着监管者的监管力度的增加而下降,随着处罚力度的增加而下降,此外,最优的报告业绩与真实业绩的偏离程度还同审计师和经营者的贴现因子有关,随着贴现因子的减小而增大。在均衡状态下,审计师和经营者的最优的分成比例与其相应的处罚成反比关系,与其相应的贴现因子成反比关系,此外,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和审计师的分成比例还与监管力度有关。在均衡状态下,监管者的最优监管力度不可能是不监管或全面监管,只可能是一定程度的有限监管,而且随监管成本的增加而减小,随处罚力度的加大而减小,此外,监管者的最优监管力度同贴现因子有关。在均衡状态下,尽管降低监管成本可以增加监管者的效用,但是监管者进行最优监管时,其效用仍小于零。
通过本文的理论分析和证明,我们得到了在变动收益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防范条件,从防范条件我们得出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之间有可替代关系。并且,我们还得到监管者的最优监管下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防范条件,从中我们得到要在最优监管下抑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就要对审计师的处罚和对经营者的处罚施行差异化,尤其要加重对其中某一方的处罚,否则,在最优监管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发生条件将恒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