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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问题非常复杂,对其问题研究的最终目的是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该问题在刑法理论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司法实践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简单的因果链中,即危害行为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是很容易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单一的因果关系的情况是很少的,往往会有某些因素介入的情况,这会使问题变得更复杂,有可能打断原有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规律,割断先行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联系。本文主要是研究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基于刑法因果关系在理论界的通说,分析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征、介入因素的类型、中断的刑法因果关系,最后研究介入因素下的因果关系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以求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概述。该部分分为五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是介绍国内外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成果,国外包括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前苏联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大陆法系对该问题的研究提出了条件说、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客观归责说,英美法系国家提出了双层次原因说,前苏联国家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来研究刑法因果关系,提出了必然因果关系说、必然偶然因果关系说,国内介绍了我国对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历程;二是介绍了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范围,从研究目的来看,刑法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三是介绍了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征,即客观性、顺序性、复杂性、相对性、条件性和具体性、法定性;四是介绍了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赞同刑法因果关系是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五是介绍了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是密切联系,但并不等同于刑事责任,刑法因果关系是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对定罪和量刑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该部分分为四个方面:一是介绍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概念;二是介绍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特征,即先行行为与危害后果的间接联系,先行行为与介入行为缺乏共同意思,存在两个以上因果关系链条,两个以上的因果关系链条是紧密联系的;三是国外介入因素下刑法因果关系的类型,包括被害人特殊体质的介入、被害人行为的介入、行为人第二个行为的介入、第三人行为的介入;四是我国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类型,包括自然事件、第三人的行为、被害人自身的因素、行为人的第二个行为。第三部分:介入因素下刑法因果关系的中断。该部分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刑法因果关系中断的判断标准,即独立性、异常性、不可预见性、原因力的大小;二是刑法因果关系中断的特征,即存在一个以上的介入因素、两者是独立的、介入因素独立造成了危害结果的产生;三是刑法因果关系中断的类型,包括被害人故意行为的介入、第三人基于不同故意的行为的介入以及行为人基于不同故意的第二个行为的介入。第四部分: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该部分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包括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影响着刑事责任的程度,行为与主观要件结合对定罪的影响;二是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对定罪的影响,这就涉及到刑事责任分配的问题,判断先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还是由介入因素承担刑事责任;三是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对量刑的影响,包括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程度影响着量刑的程度,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影响着量刑的程度,法律精神和社会观念影响着量刑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