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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不断阻碍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的实践经验,国家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在企业进行改制或进行非国有化操作时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转换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使改制或非国有化后的企业对职工不再负有无限责任,而是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员工承担有限责任。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平稳快速推进作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过三十年的市场化运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配套和不断完善了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经过了近三十年的社会变迁,社会经济大环境不断地变化,国有企业职工转换身份政策作为解决特定时期阶段性突出问题的一个政策,现阶段也面临着许多的困境,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的改制尚未全部完成,在一定的时期内政策还必须发挥其作用;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政策的存在又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面对这样一种矛盾的情况,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政策的出路究竟在哪里,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完善和调整它,本文以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政策为研究对象,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政策相关理论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利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工具,从政策具体操作运用的角度分析政策本身所面临的困境,并对困境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笔者经过对玉林市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政策实施情况的实证研究发现:在新一轮国企产权改革背景下,国企职工转换身份政策影响了国企竞争力、国企人事管理市场化配置、给国企的资本化管理推进带来了阻力。现阶段,在保留国企职工转换身份政策的前提下,要打破这种不利于国企发展的困境,主张国家要重新对该项政策进行调整和修改,使其更加适应当前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