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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中国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工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根本基点与途径。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逐步被以需求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所取代,中国社会经济体制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转型期。工会组织也在这一时期发展迅速,逐步走向正轨。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的细胞,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由于工会的特殊发展历程,基层工会自身的发展,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与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的要求还有很多差距,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工会实际是作为“党委工作部”来行使职权的,只是党的工作的代言人和督导者,没有行使独立的权利。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我国基层工会组织体制的职能定位正在被弱化,工会的维权不利,激化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妨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显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利益的需求。因此,深入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基层工会维权职能弱化的原因,避免工会在维权中的角色冲突,有利于协调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因此,笔者在本文中主要从阐述工会的角色演变出发,阐述了社会转型期,工会的基本职能和维权职能弱化的表征,原因及职能弱化的危害,最后引出解决我国基层工会组织在维权中的角色冲突的法律建议及对策,呼吁社会正视工会的社会和法律地位,包括现行工会法法律制度的完善,从而实现基层工会在维权过程中角色的“单一性”和“纯粹化”。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工会组织的职能虽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但也面临诸多的新情况、新挑战,担负着新的历史重任。因此,本文重温历史,从工会建立的历史背景展开论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的职能演革,总结了社会转型期我国基层工会维权职能弱化的表现形式及原因,从中国四个历史时期全面认识了工会的发展史,最后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强化基层工会组织职能,建立健全独立的工会法,主要是财权和人事全的独立,以应对经济转型期基层工会组织职能的弱化现象,使之更好的为党和国家的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