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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马来西亚为个案,探讨不同种族的政党如何可能结成并长期维护权力共享的联盟关系,进而维持种族分裂社会的政治稳定。
在西方政治学理论中,种族分裂社会被普遍认为难以在民主体制下实现政治稳定。60年代中期以来,虽有学者提出协合民主体制论、控制模式、威权主义等理论,说明种族分裂社会也可以实现政治稳定,但是这些理论仍然有待完善或证伪,尤其有待于从理性选择的角度回答种族政党为何会结成并长期维持权力共享的联盟关系,而不是陷入排他性的、倾向于极端化的权力争夺之中。本文以马来西亚的种族政治实践为基础,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本文认为,对于种族政党而言,结成跨种族的联盟只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政治策略或行为方式。从理性选择的角度出发,只有当联盟有利于争夺国家权力时,种族政党才会致力于结成和维护这种联盟关系;反之,种族政党就不会尝试结盟,或联盟关系将在激进势力的竞争压力下瓦解。
要使结盟有利于争夺国家权力,首要的条件是存在大量的混合选区,其次是推行多数决的选举制度。混合选区使得联盟的候选人能够同时赢得各种族选民的支持,结盟对于各种族政党而言是互利的;而在某一特定种族的选民占压倒性多数的选区,结盟对于该种族的政党而言是得小偿失的。在比例代表制下,由于得票率与席位占有率直接正相关,种族政党几乎不可能赢得其他种族选民的支持,这些政党也不太可能在选举之前结成联盟,拟定统一的候选人名单。但在多数决的选举制度下,为了赢得“关键少数”的支持票,种族政党很可能不得不结盟。概而言之,大量的混合选区、多数决的选举制度为种族政党联盟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就马来西亚而言,马来人、华人、印度人等三大种族的人口比例、各种族人口的地理分布等因素决定了大多数选区都是混合选区。在单一选区简单多数制度下,联盟的候选人在混合选区总能轻易获胜,而单一种族政党,如回教党、民主行动党,则被限制在为数不多的马来人或华人选区。大量的混合选区、单一选区简单多数的选举制度使得跨种族政党联盟在一系列选举中连连获胜,牢牢执掌国家政权。在这种激励机制的推动下,结盟的各个种族政党都不得不在种族问题上相互妥协,压制党内的极端势力或投机分子。同时,这些温和政党又能够顶住持激进市场的单一种族政党的竞争压力,甚至促使这些激进政党也转变立场,尝试结成类似的跨种族政党联盟。也正因为如此,马来西亚并未因为社会深刻分裂、种族政治盛行而陷入动荡,反而长期实现了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