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集团是当前资本市场的主要企业组织形式,在推动社会和资本市场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企业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方式通常为持股型结构的模式,使得企业集团内公司具有股权结构较为集中的特征,由此也导致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冲突较为激烈。为了解决企业集团内部的代理问题,外部审计作为一项较为有效的手段也在一直发挥着作用。随着我国有关部门先后出台的相关文件,对企业集团选择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集团内审计工作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使得企业集团选择同一家事务所审计的现象在我国变得较为常见。而此类审计方式也将使得审计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性提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丧失进而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降低的后果。因此,企业集团采用同一事务所进行审计是否适应于中国资本市场仍有待研究。本研究将企业集团审计划分为集团统一审计和集团非统一审计,并将其作为研究对象,探究集团审计模式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同时,本研究引入审计结构等因素,以探究不同的审计结构对集团审计模式和审计质量所产生不同的调节效应。本研究以2008年至2015年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权重对相应变量进行加权以获得企业集团研究数据。通过Stata软件对假设进行实证分析验证,得出相关结论。通过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集团统一审计比例与审计质量的关系为显著负向效应,即集团统一审计会导致审计质量降低;(2)集团统一审计大所比例对集团统一审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不具有显著调节作用;(3)集团非统一审计大所比例对集团统一审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4)集团统一审计组成部分重要性比例对集团统一审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5)集团非统一审计组成部分重要性比例对集团统一审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具有显著负向调节作用。本文对相关结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