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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煤炭特别是电煤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价格扭曲问题,煤炭价格不能真正地反映煤炭资源的真实成本,资源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补偿,由此引发出严重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诸多问题,己对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形成很大制约,亟需纠正。本论文以煤炭资源特别是电煤成本构成为分析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分析,揭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存在的“资源无价或价值不完全”因素,并进而揭示这种症结产生的根源在于资源产品完全成本的缺失。以此为基础,探讨利用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研究建立煤炭资源开发的补偿政策和措施,解决资源开发中长期存在的企业成本社会化、内部成本外部化问题,完善煤炭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促使企业采取措施节能降耗,引导和鼓励全社会节约使用煤炭资源,促使我国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本论文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和所希望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论述煤炭资源价值构成问题以及开发利用补偿的相关公共财政政策。通过对国内外理论界关于完全成本构成探索的研究和总结,建立完全成本概念,确定完全成本的构成要素,为论文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我国电煤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进行研究。对我国现行资源税费政策进行论述,分析其存在的缺陷;揭示煤炭资源开发中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合理、安全生产问题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等三大现实问题,进而揭示资源税费政策缺陷导致的成本不完整与资源开发存在问题之间的内在相关性。第四部分以完全成本概念为基础,通过建立相关成本分析预测模型,对电煤炭资源使用者成本、生产直接成本和外部成本分别进行分析和预测。第五部分是具体的案例分析。运用预测分析模型对选取的样本进行具体的成本测算,通过完全成本与现实成本之间的对比,直观的反映了煤炭企业成本缺失的严重性。第六部分以价值理论和完全成本理论为指导,研究如何建立健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补偿的公共财政政策,提出了提高资源税费标准,改进资源税费体制等构建煤炭企业完全成本和加强市场环境建设的各种具体措施。第七部分对论文进行总结,指明其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应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由于煤炭特别是电煤作为国家的战略性资源,与石油、天然气、水和土地等一样,具有明显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都具备以下三个特点,或者存在着三个基本矛盾:一是资源需求的基础性或刚性与资源供给的难以永续之间的矛盾;二是巨大且不断扩张的资源需求量与资源的稀缺性之间的矛盾;三是因其使用者的普遍化而形成的对资源产品价格的低预期值与保护、开发资源的边际成本递增之间的矛盾。因此,煤炭价格很难做到完全由市场来定价,必须加强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在煤炭资源取得和煤炭销售领域,建立以市场定价为主的反映煤炭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通过财税手段建立以政府主导的煤炭资源开发的补偿机制,健全政府对煤炭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使煤炭价格上涨产生的收益有一个正确的流向,即从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转移,再通过补偿机制流向煤炭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永续开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本文建议从以下两方面来构建电煤资源产品的完全成本:一是通过政府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完善,逐步引导电煤成本完全化,即将包含环境生态保护、安全生产、资源价值补偿等目前尚未或尚未完全进入成本中的缺失部分纳入其中,使得电煤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逐步向价值理性回归;二是通过逐步规范煤炭价格“双轨制”和产权制度的日臻完善,充分发挥在财政政策调控的前提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作为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资源的完全价值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