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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会使投资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也在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征途中迈出了重要一步。国际会计准则是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代名词,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其趋同也意味着会计准则质量的提高,而且新会计准则更强调可靠性。我们发现,在新会计准则中多次出现了“可靠”二字,那么依据新会计准则能否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呢?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大家对此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新会计准则职业判断范围的扩大和公允价值的引入,“会计盈余操纵会变得更加不可控了”、“股市泡沫可能会加剧”、“上市公司中的草鸡要变凤凰了”等等,盈余管理会因新会计准则的全面施行而泛滥,会计的“天下”就要因新会计准则而大乱了;也有观点认为,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盈余管理可借用的空间有消有长,但总体上消大于长。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新会计准则短期内刺激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降低了盈余质量评价的有效性,但从长远看新准则的实施将遏制企业盈余管理,为上市公司盈余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环境。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快,但其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本身存在机制和制度等方面的不成熟,加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以及一些监管措施和法规的滞后,致使上市公司的造假成本远低于所获得的收益,上市公司舞弊案件不断曝光,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就一直备受证券市场理性投资者的关注。因此,对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检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IPO公司的角度出发,实证检验了2006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IPO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首先,本文考察了我国资本市场上IPO公司与非IPO公司的盈余管理差异情况。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相比于已上市的企业,新闻媒体都很少关注这些企业的成长变化。大多数投资者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缺乏了解,唯一只能通过一纸粗略的招股说明书来判断企业价值。也就是说,在整个IPO的过程中,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IPO的过程就很容易成为盈余管理的温床。而已经上市的企业,由于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和更多的关注,进行盈余管理相对来说会更加困难。研究得出,无论是否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IPO公司都比非IPO公司有更高的盈余管理程度。这说明,IPO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十分普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并没有改变这个现象。
其次,本文着重考察2006企业会计准则对IPO公司的盈余管理是否有影响。研究得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IPO公司的盈余管理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仅仅从完善会计准则来限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而准则制定者往往希望通过准则的完善来规范资本市场上的不合规行为,或者说对新准则的出台抱以比较大的期望。大量研究表明,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从本文研究的结果来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无法对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产生影响,这样的结果应该是违背准则制定者的初衷的。
总体而言,IPO公司盈余管理的盛行将会影响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进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长此以往,该现象肯定会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监管者为了限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不应该仅仅把目光集中在新会计准则的完善上,还应该思考其它更有效的手段来对此现象加以控制。只有IPO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得以控制和减少,才能保证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好更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