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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形成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从理论上讲,行政机关与生俱来就肩负着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社会成员创造更大福祉的使命。公益诉讼,其源头可追溯至古罗马,但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则是在20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资本主义走向垄断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的兴起,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日益社会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被重视,公益诉讼成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断出现,行政争议日益增多,行政诉讼也随之发展起来。同时随着行政权的日益扩大,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日益增多,为限制行政权的扩张,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开始在行政诉讼领域引入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同样存在大量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现象。公益诉讼是与私益诉讼相比较而存在的。公益诉讼区别于私益诉讼,有其内在质的差异性。其目的是为了对公共利益进行维护。公益诉讼是民主主义在法律制度中的体现,对其主体而言,原告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被告一般又是国家权力主体或者社会中强势主体及成员。同时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与诉的利益往往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再者公益诉讼起诉的对象既可以是造成了实际损害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是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的违法行为。我们对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已经完全超脱了具体制度层面的意义。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宪法中规定的人民主权思想在诉讼领域内得以反传统模式地贯彻和实现。它作为现代新型的诉讼制度,基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自应有其程序保障作用。同时,它还有约束审判权的功能。除此之外,公益诉讼制度的预防功能和监督功能也有重大意义。本文仅就行政公益诉讼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研究。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法理的角度重点阐述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理念,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识,首先要对公益诉讼有比较全面地了解,这样才能有利于认识行政公益诉讼的预设理论,有利于我们揭示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和本质。第二部分简要介绍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情况。通过简要介绍国外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状况,从行政公益诉讼在大陆法系同家的发展和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总结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的存在特点,以资借鉴。第三部分简要介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心所在,提出建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若干建议。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