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化形势下,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新的机遇,而我国原有的电子商务法规却呈现出严重滞后于电子商务实践活动的状态,这种情况已经成为我国电子商务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严重阻碍。针对这一情况学界对电子商务法做了系统的研究,产生了一批优秀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系统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引发我国电子商务法滞后于商务实践活动的原因是众多的,其中立法理论视野过于狭窄是造成目前电子商务法滞后的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如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研究大多数是就立法而立法或就商务实践活动中某些案例而谈立法和执法,而没有从电子商务法元理论的角度对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和执法情况进行研究,因而出现了1.立法内容与实际电子商务实践活动不具有同构性;2.由于缺乏对电子商务立法内在体系及外在运行环境的动态关联性研究,导致现有电子商务法立法到执法不具备动态关联性,这就造成了电子商务法不能顺应动态发展的电子商务法活动;3.电子商务立法及执法理论缺乏整体性思想的指导进而造成了现有电子商务法立法及执法上缺乏协同整体性。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建者们站在人类发展的总体角度对人类的文明成果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开创了能够对自然和人类社会做出普遍性解释的创新性理论。其内部蕴涵的同构性、普遍联系及系统性思想恰好能够对现有电子商务法中存在的立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管理及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给以合理的阐释和解决。然而从现有文献看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对电子商务立法做系统研究的却很鲜见,基于此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从整体上对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和执法做系统辩证分析,找出电子商务法滞后于电子商务实践的症结所在,并基于这些问题给出解决问题的具体策略,进而丰富我国电子商务法理论并助推我国电子商务实践活动的良序发展。本论文主要分六部分展开论述:①第一章简要介绍随着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贸易方式,而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性又严重影响其发展,为下文对其进行哲学指导做铺垫。②论文的第二章具体阐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理论。首先具体阐述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特点和立法原则,然后阐述它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③论文的第三章从马克思主义法制观角度,阐述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为何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研究的必要性。④论文的第四章从马克思哲学角度对我国电子商务法的辩证分析。从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现状入手,通过国内外目前电子商务立法的辩证分析,得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⑤论文的第五章充分运用哲学策略,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⑥结束语部分对本论文的论述核心内容作出总结和深化,为进一步研究电子商务立法提供哲学策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