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特赦作为一项古老的政治制度,在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中都普遍存在。特赦制度在产生之初是奴隶制和封建制君王的恩赐手段,是君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的进步,特赦制度逐渐演变成为国家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救济法律不足的重要刑事政策手段。在社会发展中古老的赦免制度不仅没有被淘汰,而是逐步完善适应了当今民主社会的发展需求,在维护国家秩序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环节中,特赦制度却是不被重视,处于边缘化的境地,成为一种被放逐的法律制度。我国自建立新中国到现在,只是在对侵华战争和国内内战时期的战争犯及政治犯,实施了七次特赦,而这几次特赦也都是为了维护新中国发展的政治需要,在没有完善的特赦制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实施的。当时,在立法中也只是在《宪法》中对特赦做了简单的概述。由于立法和司法中对特赦的忽略,我国研究特赦制度的理论也较匮乏,特赦制度的理论研究自建国来并没有太大的发展,特赦制度内涵应有内容的缺少,使其处于“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目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快速发展,法律与经济发展出现一定脱节,如何妥善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的犯罪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而特赦作为一项有效的刑事政策手段,在处理犯罪问题上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妥善解决发展中产生的一些犯罪问题,而特赦制度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同时,特赦制度所包含的宽容精神,与我国所倡导的和谐社会的内容相一致。因此,完善中国特赦制度,使其更好的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具有极其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在特赦制度处在边缘化的境地实际情况下,以中国目前的特赦制度立法为研究的基本前提、结合中国特赦实践、借鉴国外特赦立法及实践经验,对中国特赦制度进行探究,分析中国特赦制度遇到冷遇的现实和理论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立法及实践经验,提出完善中国特赦制度的总体构建设想、基本原则、实体立法和程序立法的一系列建议,以求促进我国特赦制度真正发挥其积极意义,并顺应特赦制度在当前世界范围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