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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我国甚至全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改变,而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成为其中很重要的社会资源,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在个人信息利用主体、利用方式、利用内容不断复杂化的情况下,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立法却仍然很滞后,个人信息的法律体系尚未构建,在现行立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具体规则的实施将限制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因此,如何合理地利用个人信息、加强个人的权益保护,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所在。基于此,在大数据时代如何实现信息利用与信息保护的平衡?个人信息的利用范围如何界定?信息主体的权益如何救济?等等,都是需要我们研究和深思的问题。
基于上述思路,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利用的变迁。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因为法律的滞后性,所以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很大的冲击,个人信息的价值、权利、利用主体、利用方式、利用内容都在发生着变化。
第二章,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分类。个人信息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直接和间接、可交易与不可交易、公开与隐秘等几种类型,而我们主要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来合理的规划个人信息的利用边界。
第三章,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现行的大数据时代,不管是公法还是私法,我国的现有法律存在着不足,主要有没有构建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缺乏对于个人信息利用的原则规定、缺少明确的利用规则和边界等等几个问题。
第四章,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比较与借鉴。根据我国现有的问题,结合国外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学习美国和欧盟的立法变革趋势,深入对个人信息分类进行研究,为我国未来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法律体系提供借鉴。
第五章,我国个人信息利用边界的法律体系构建。个人信息的保护刻不容缓,在大数据时代,我国应兼顾保护信息主体人格尊严与促进信息自由流通的价值取向,遵循最小化原则、信息质量原则、信息安全原则、透明原则、信息主体参与原则、分类保护原则,来构建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体系。主要通过制定法律、完善侵权责任和加强行业自律几个方法来实行。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依据个人信息的划分,进行类型化的比较,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实行相应的政策和手段,加强我国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的保护,促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
基于上述思路,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利用的变迁。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因为法律的滞后性,所以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很大的冲击,个人信息的价值、权利、利用主体、利用方式、利用内容都在发生着变化。
第二章,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分类。个人信息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直接和间接、可交易与不可交易、公开与隐秘等几种类型,而我们主要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来合理的规划个人信息的利用边界。
第三章,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现行的大数据时代,不管是公法还是私法,我国的现有法律存在着不足,主要有没有构建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缺乏对于个人信息利用的原则规定、缺少明确的利用规则和边界等等几个问题。
第四章,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比较与借鉴。根据我国现有的问题,结合国外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学习美国和欧盟的立法变革趋势,深入对个人信息分类进行研究,为我国未来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法律体系提供借鉴。
第五章,我国个人信息利用边界的法律体系构建。个人信息的保护刻不容缓,在大数据时代,我国应兼顾保护信息主体人格尊严与促进信息自由流通的价值取向,遵循最小化原则、信息质量原则、信息安全原则、透明原则、信息主体参与原则、分类保护原则,来构建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体系。主要通过制定法律、完善侵权责任和加强行业自律几个方法来实行。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依据个人信息的划分,进行类型化的比较,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实行相应的政策和手段,加强我国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的保护,促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