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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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免检制度在我国正式开始于2000年,这是一项特殊的质量监管制度,即通过延长某些产品的检查周期来达到监督产品质量的目的,它和其它产品的常规性检查共同构成我国产品质量检查体系。该制度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制度本身设计上的缺陷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等原因,免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再加上近年来免检产品问题频发,免检制度的价值及其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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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免检制度在我国正式开始于2000年,这是一项特殊的质量监管制度,即通过延长某些产品的检查周期来达到监督产品质量的目的,它和其它产品的常规性检查共同构成我国产品质量检查体系。该制度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制度本身设计上的缺陷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等原因,免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再加上近年来免检产品问题频发,免检制度的价值及其存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建议废除该制度。本文认为我们不能因为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就因噎废食,从质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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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一个法治语境下、以对行政权这一公共管理权力制约为宗旨的论题,该论题实际是提出一个问题,即:同样是公权力性质的司法权如何实现对行政权的制约作用,作用途径是什么?而答案则是:司法审查。本文就是围绕这一问一答展开论述。论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法治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对什么是法治、法治与人治、依法行政等作了概念比较及浅表阐述;第二部分“法治国家框架下司法对依法行政的作用”,则依次
由于城市规划活动的特殊性,技术标准在规划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若从形式来判断,大部分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应被排除于法律规范之列。若从实质意义上的标准来判断,技术标准是行政机关判断事实认定构成要件的根据,同时其也间接地对私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影响。在审判中,其对事实状态起着证明的作用,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着规范的效力。法院目前在城乡规划案件中对规划技术标准的审查主要是形式上的审查。但
本文以基层工商所已结案的实际行政处罚案为例,基于行政合理处罚裁量下达到“实质公正”目的为视角,对近三年来行政处罚案件中处罚裁量幅度情况进行比例化统计。在统计中发现在行政处罚裁量中存在着高比例且被大家认为公平合理的“等案值处罚”和“等案值罚款”裁量方式,在行政处罚中重形式公正而轻实质公正现象及裁量不按比例的问题也是非常普遍。深入研究后,被大家认为“同案同判”公正合理的“等案值处罚”和“等案值罚款”实
我国政府于本世纪初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在2004年确立了现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监管模式,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此背景下,理论界和实践界都认识到,相关改革的方向应逐渐聚焦于食品安全规制主体的多元化与行政监管体制的优化。本文以行政性规制为主要视角,以理论梳理、实践考察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作为切入点,对我国食品安全中的规制主体问题作了系统的梳理。第一部
天下事之繁,莫过于行政。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旨在推进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而要真正实现依法行政,离不开公正的行政程序,离不开行政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近期被媒体广泛关注的“钓鱼执法”事件,其问题的根结就是行政程序中违法取证,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政府形象。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时,理应做到合法、公平和公正。然而
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日益扩大,我国学生伤害事故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纠纷接连不断,学校在很多情况下难免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承担着出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责任。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引起社会上一些学者对此问题分歧四起。如何从法律视角探析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及其责任认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一个
当代中国,科学技术被公认为第一生产力。由于科学技术革新的日新月异,决定了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与修订也应当与时俱进。本文通过剖析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性质,考察发达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法律规范,来研究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立法与修订。研究方法是以我国1993年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参比,从2007年新法的内容及特点入手,着重讨论和研究了新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的成就和不足,并为进一步修订和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提出建设
公共利益对私有财产的不适当限制,已成为当前热门话题。但究竟何为公共利益、如何限制公共利益、在公共利益对私人财产进行不适当侵害时如何救济却始终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本文在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和类型化的基础上,根据私有财产保护存在的种种问题展开论述,并给合当前实际,对物权法第42条中的征收问题提出解决之道。本文认为,当前公共利益与私有财产之间矛盾的激化,首先在于公共利益概念含混、边界模糊,其次私有财产保
本文以美国法院判决为主要考察对象,对美国城市规划变更听证中单方接触问题的产生背景、审查基础以及司法审查标准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发现,美国规划领域中出现单方接触现象与决定主体的产生机制有关。规划变更决定一般由规划委员会或当地议会作出,在委员或议员经选举而产生的情况下,一方面他们基于民主代议制下的联系职能必须和选民保持联系,另一方面因缺少专业知识而不得不寻求专业上的帮助。司法界对规划变更行政决定法律属
本文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背景,运用了理论实践相结合法,借鉴西方国家问责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建构健全的行政问责制,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全文分为三章:第一章:绪论。本章介绍了我国提出构建行政问责制的背景,分析了推行行政问责对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意义,回答了行政问责制的内涵和外延,列举了五种行政问责存在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本章介绍了行政问责制产生的背景,通过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立法现状和实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