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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财政史上进行了一场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财税体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其核心在于确定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税收的划分方法,从而强化了中央的财政集权。但地方政府却日陷事权和财权、财力失衡的境地。于是,住房制度改革提供契机、土地制度作为制度保障,政绩考评机制形成重要激励,地方政府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利用土地资源获取财政收入的新途径;并最终发展成为现行相对固定的土地财政模式。土地财政对于充实地方财力、加快经济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的贡献毋庸置疑。然而,其危机四伏、风险巨大、问题多多,对此我们也有必要进行总结和反思。据此,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现行土地财政模式的概念、成因、模式、规模、影响以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之上,就其转型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针对我国现行土地财政模式,本文首先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出发对其进行概念界定;紧接着深入探讨现行土地财政模式的成因,包括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住房制度提供契机、土地制度作为保障以及政绩考评机制形成激励。在理论铺垫的基础之上,本文对我国土地财政模式现状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一是定性分析。对现行土地财政模式形成清晰认识,对其三大“精妙”之处进行总结。二是定量分析。一方面采用统计方法,对我国2004-2008年(注:现有2010年最新年鉴,但其中缺少2009年土地抵押收入的相关指标数据,因此规模测算截止到2008年)广义土地财政进行规模测算、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另一方面采用计量方法,借助含土地要素的生产函数模型,对地方土地供应出让收入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分析。在对现状充分认知的前提下,思考总结出我国现行土地财政模式的三大问题——“失地问题”、“失信问题”和“失势问题”。最终,本文在对上述分析研究的结论进行概括总结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现行土地财政模式的成因、现状和问题,给出相关政策建议,试图探索出我国土地财政的转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