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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社会的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和复杂,广大农民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模式难以满足农民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随着农民群体的文化素质的逐步提高和参政议政意愿的增强,农民对民主和自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除了乡镇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外,一些新兴发展的农村民间组织、农村精英以及普通村民也开始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农村治理主体出现多元化发展,促使农村治理从单中心治理模式向多中心治理模式方向发展。如何使各个多元化治理主体之间协调配合,更好的促进农村治理,解决目前我国突出的“三农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讲述了文章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文章研究的理论工具和方法工具以及研究的基本框架和结论。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农村多元主体治理的相关概念,并将农村治理主体划分为权威型和非权威型主体,权威型主体主要有乡镇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非权威型主体主要是农村民间组织、农村精英以及普通村民。第三部分选取河南省淮滨县 H村一个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研究对象,并根据调研走访的资料对 H村的多元主体治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四部分主要针对 H村多元主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了促进农村多元主体治理的协调发展,需要规范村两委之间的权力运行机制,合理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同时也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民间组织、合理引导农村精英的健康发展,并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第五部分是对本文进行总结,同时提出本文的不足以及需改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