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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问题核心是完善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借以实现药品市场中政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价格干预的目标,最终达成平抑药品价格、促进医药领域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果。本研究的社会背景是医疗花费飞速上涨,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医保基金风险水平升高,公民健康权实现受到威胁;本研究的立法背景是《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本研究的国家战略背景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发布。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是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政府适时适度干预价格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兼具行政化与市场化特征,具有复杂性、多维度、交叉性以及共生性的特点。本文坚持以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为问题导向、以实现药品市场政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价格干预为目标,通过文献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解析我国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历史和现状,比较域外主要经济体相关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剖析我国现行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结构性问题及原因,并对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本文包括引言、正文三章和结论。引言提出了本文的核心问题即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标即实现药品市场政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价格干预,同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并讨论了本研究所进行的研究范围与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一章对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本章以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历史沿革为切入点,分析我国国家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并提出了现行《价格法》、《药品管理法》框架下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立法形式、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国家药品采购价格保障机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制度建设六个方面的18个问题。第二章剖析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现存结构性问题的成因,并指出其健康权利属性变化、患者选择权的不完全性、药品的经济和民生二重性、药品市场的寡头垄断性、信息不对称性和需求刚性,以及高科技创新性和宏观战略地位的过保护性六点内部固有成因,以及健康领域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药品价格市场调节机制失灵、本土制药企业重营销轻研发创新投入不足和上游原料药价格垄断四点外部市场成因。第三章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价格法》相关、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立法、国家药品采购价格触发机制、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国家药品采购价格保障机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制度七个方面共20点建议。最后,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如下结论:无论理论还是实践,政府对药品价格适时适度的干预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政府价格干预不能是粗暴简单的行政命令,政府应该更多的参与市场,以市场化的手段调节市场的失衡、失灵与失速;制度的构建与设计应该着眼于市场发展,着力于精细立法,使其有效平衡市场各主体之间失衡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内在价值,使市场回归社会本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