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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决策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文在梳理了前人关于高校决策制度研究与实践成就的基础上,对决策的合理性标准、高校决策的历史、现状、决策制度的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如何构建高校决策制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决策的合理性标准,就是衡量决策是否合理的尺度或准则。它是构建高校决策机制的前提和条件,是对高校决策进行质量判别的标准。它包含有三个内容:可行性、效用性、创新性。
第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领导决策制度经过了多次变革。由校务委员会制到校长负责制,再到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最后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该是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经过多年改革试验后符合国情的适当选择。但这种体制由于职权范围界定不清,在决策实践中又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导致了高校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参与和科学论证,越来越难以适应高校发展的新形势,这都需要对现行体制下的决策制度进行改革创新。
第三,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构建高校的决策制度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管理传统、高校特性、教育法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明确决策中枢(党委)的职责权限;分层决策和分类决策并重;健全决策、咨询、监督的决策运行机制以及决策主体的多元化、民主化。
决策制度一直是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领域的关键问题之一。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运行都离不开决策,只不过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决策制度研究的范围和层次有所区别,因为不管是高等教育决策的权力还是决策体制都和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密切相关。高等学校决策研究是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才日益成为高等教育决策研究的突出问题的。仅仅从理论层面去研究还远远不够,因为它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决策制度,才能使教育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