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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别于传统融资方式的融资手段,资产证券化显然是一种金融创新。20世纪70年代,资产证券化在美国诞生,并逐渐成为美国资本市场第一大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在欧洲、亚洲的一些主要国家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5年,中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在政府的主导下开始了“破冰之旅”,并在两三年内得到了较大发展。在会计领域内,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都针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特别是发起人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和特殊目的实体合并两个会计问题发布并多次修改了各自的会计准则。但是,两个最为主要的准则制定机构在这两个问题上的观点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而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第23号会计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却基本上采纳了国际会计准则39号的观点。本文的目的在于,分析评价FASB和IASC/IASB以及我国会计准则在这两个问题上的观点,进而提出逻辑上更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全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选择发起人金融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进行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本文的创新和局限性。第二章: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结合美国制度背景。本章在剖析资产证券化定义的基础上,简单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设计、关键点和主要参与主体,然后对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进行了简单回顾,并归纳了其主要发展特点。认识这些发展特点将有助于理解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观点的演变。第三章:发起人金融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沿革及其解释。本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1)对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不同阶段发布的会计规范进行比较分析;(2)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在不同阶段发布的IAS 39进行比较分析;(3)在分析比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观点的基础上,从逻辑上提出了本文认为更为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第四章: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历史及其现状。本章简要回顾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重点分析了资产证券化试点“破冰之旅”的制度背景、发展现状和发展特点。第五章:中国金融资产证券化发起人会计问题研究。本章简要回顾了学术界对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研究,介绍了官方几份重要的会计规范,进而在前文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几点建议。最后,通过一个案例,对本文提到的三种主要会计处理观点进行了实际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