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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金融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民间融资的健康有序发展,更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引导。在货币政策紧缩的时代,民间融资利用其自身简便快捷的优势,不仅为资金拥有者提供了广泛的投资渠道,也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间充沛的资金与有限的投资渠道之间的矛盾,为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当时传统金融体制下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但是随着民间融资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完全对民间融资进行有效的约束和引导。民间融资引发的负面影响也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张在不断的扩大,出现了各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非法融资活动。故研究如何通过完善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来规制民间融资活动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民间融资在法治框架之内健康运行,让法律法规在调整民间融资活动中的效果发挥到更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四部分。本文第一部分通过从金融监管角度、法学角度、民间融资主体角度、监管与法学的双重角度分别列举一些国内外学者阐述的有关民间融资的定义,通过概括分析与比较各种定义的优势和不足,试图对民间融资内涵和定义予以明确界定。同时还对民间融资的存在和发展有何重要意义进行分析;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现状和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现状,对有涉及民间融资内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罗列和总结;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除了在法律规制理念上存在片面强调金融安全而忽视金融效率和金融自由,过度倚重刑法规制手段外,还存在对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的监管,规制民间融资法律条文可操作性不强且滞后于社会实践等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第三部分分析的民间融资存在的不足,探寻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更好的规制我国民间融资,结合一些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实践中的创新作法,提出自己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对今后的立法和实践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