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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是社会和经济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而自主创新则是科技创新的核心,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主要途径。科技奖励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我国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时期,其更应成为自主创新的守护者和推动者。科技奖励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由于作用机制的不同,二者在功能和作用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在我国目前的科技发展阶段下,科技奖励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的相互补充和协调发展,是促进自主创新的关键。因此,基于知识产权视角来研究科技奖励制度推动自主创新的作用机理,既有利于发挥这两种制度对自主创新的协同激励作用,也有利于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不断完善。
本文结合科技奖励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对自主创新的不同作用机制,以及二者在推动自主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作用的互补性,从宏观层面提出了科技奖励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协同推动自主创新的作用机制。进而从微观层面上探讨了在知识产权制度协同科技奖励制度推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的关键影响因素。经过假设检验得到的关键影响因素为奖励设置的合理性、奖励评审指标的科学性、奖励环境的完善性三个方面,其中奖励评审指标的科学性和奖励设置的合理性对科技奖励推动自主创新的影响较大。
本文根据知识产权视角下科技奖励推动自主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在充分考虑奖励评审指标科学性的基础上,以何梁何利基金奖励为例,构建了一个由3个一级指标和10个二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通过yaahp软件计算和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得到的评价结果与实际获奖情况的吻合度仅为41.18%,说明目前我国的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对知识产权因素的重视程度不够,现有的科技奖励在促进自主创新方面的作用还有待提升。
结合知识产权视角下科技奖励推动自主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和科技奖励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结果,本文提出了科技奖励制度的优化建议,指出重点加强科技奖励制度对自主创新的导向作用、提高科技奖励评审的科学性以及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的法律环境,以更好地推动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