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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处于剧烈变更的阶段,进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之一。基于打破成员国之间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的目标,南共体在历经8年谈判历程后于1996年签订《贸易议定书》,规定于2000年成立南共体自由贸易区。根据《贸易议定书》,2008年8月17日,南共体正式启动了自由贸易区。南共体自由贸易区以平等、互利和公平为合作基础,计划逐步统一南部非洲国家关税和货币,最终实现南部非洲地区经济一体化。目前国内外对于南共体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多数以介绍为主,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南共体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时间太短。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是初步探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情况,希望将一个比较清晰的南共体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制度梳理出来并加以分析。本文从南共体自由贸易区的历史背景的介绍开始,分析了南共体自由贸易区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渊源等,通过对《贸易议定书》和《南共体条约》等南共体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法律文件的论述,以及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本文认为,尽管南共体自由贸易区的一些法律制度借鉴了世界上一些发展的比较完善的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准则,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南共体成员国的发展,但其法律仍然存在着贯彻贸易自由原则力度不够大、投资自由化程度有待提高、关税壁垒有待彻底消除、立法过于自由、司法缺乏安全性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缺乏上诉机构等问题。本文最后提出了完善南共体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的建议,促成区域内无差别的贸易自由,完善投资规则、吸引外资,设立关税同盟,逐步取消有关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全面协调并执行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构建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的上诉机制,建立成员国之间平等与互利的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