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技术创新是实现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根本源泉,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能力,其中R&D是技术创新最主要的形式。我国企业已经成为R&D投入的主体,也就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执行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推动企业利润持续增长,提高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企业如何有效的选择和管理科研活动和项目,恰当的对R&D进行评估、入账,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增长和竞争力。制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至关重要,新准则正是从会计支持层面出发来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本文为了检验新准则的实施效应,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两个角度出发。首先分析了技术创新从投资到实现成果转化中产生的会计问题,并分析了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处理政策,归纳出了对我国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几点有益启示。第二部分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对上市公司所产生的理论效应,再以实证的方法从实践的角度来检验资本化对上市公司技术创新的实际效应。论文收集了大量上市公司的年报,主要提取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等反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财务数据,对比了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的两组数据以研究资本化的作用,运用回归分析法处理数据,最后对数据解释和说明,并剖析了深层原因。通过实证研究,说明我国研发支出资本化促进了企业(上市公司)技术创新的热情和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但综合效果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最后分析了研究结果,主要提出了深化改革我国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对策:第一,引入实物期权量化R&D阶段风险;第二,关于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划分,参考国际会计准则及国外科技领先国家的处理方式,提出我国这两个阶段划分的具体建议,为资本化条件实际的可操作性提供参考;第三,针对资本化操作中存在的主观因素提出培养管理层R&D投资意识及信托责任感,并加强信息披露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