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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非洲是个贫穷落后的地方,独立以来,各国主要依靠外部援助发展经济,同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非洲各国反思过去,努力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经济体制。在对待外资政策方面,各国也有了新的发展,其共同特征是放弃了过去以“国有化”、“本地化”、“非洲化”为手段的对外资的限制和打击政策,采取各种形式吸引和鼓励外资流入非洲。历史证明,投资立法是最有效的吸引外资的方法,是时代发展的潮流。因为投资法律作为投资社会环境的因素之一,是所有投资环境中被投资者首要考虑的。非洲国家意识到了这点,特别是意识到了自己作为独立不久的发展中国家,更加需要制定投资法律,以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加上非洲矿产、石油等自然资源丰富,国际社会对非洲投资的不断增加,非洲国家在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形势下,纷纷制定外国投资法律,完善各种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同时也可以减少非洲国家对外援的强烈依赖,使经济向着独立发展的道路前进。虽然非洲各国具体立法、政策各有不同,但是也有其共性,如在立法目的、优惠政策、对投资者资金的保护和投资程序等方面,显示了非洲投资法律存在的优势。当然,由于非洲法制脱身于殖民社会法制,自身法律体系不完善,所以投资法也会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应引起法律研究者和投资者的重视。总的来说,文章以投资法基本理论为基础,首先分析了非洲投资法的历史背景。在此基础上,重点总结了非洲投资法的优势特征,最后探讨了非洲投资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全文方法论涉及例证法、引证法、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