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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中国实行了转移支付制度用以平衡中央-地方政府间及区域间财力,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始终占据着较大比重。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的增大,及其在实现国家政策目标的特殊作用,对其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然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并未如预期般投入到目标领域,存在“漏损”这一现象,针对财政资金的历年审计报告证实了这一观点。究竟是什么因素促使地方政府做出这种行为选择,这些因素又对地方政府的决策选择产生多大的影响,是亟需解答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分析专项转移支付漏损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对于规避专项转移支付非合意变动,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制度的合理、有效运行具有积极的意义。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引言,论述选题背景,综述相关研究,界定本文概念,介绍文章结构及主要创新点。第二章,以委托—代理理论为研究视角,分析专项转移支付漏损的理论基础。首先,论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如何形成实质的委托代理关系,分别阐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利益取向和支出偏好,说明地方政府偏离中央政策目标的主观动机;其次,通过对比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的收支状况,分析地方政府漏损专项转移支付的现实困境;再次,考察监管失当为漏损带来的可行性,表现为资金分配和预算管理为内容的事前监管缺失和审计处置不力的事后监管失当。漏损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为下文具体分析漏损原因提供理论支持。随后基于以上分析建立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首先在不存在上级政府约束监督的情况下阐明地方政府漏损动机,进而在存在监督和不确定性条件下分析各种因素对漏损数额的影响。第三章,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运用2003-2007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计量各项因素对漏损额的影响,通过定量分析实证检验理论假说。实证结果表明,地方政府支出偏好、财政状况及监管力度对专项转移支付漏损有显著影响。对经济性公共品和自身财政规模的偏好促使地方政府做出漏损行为,财政收入对漏损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支出责任对漏损具有显著地促进作用,同时监管力度能够显著的抑制漏损。第四章,基于分析结果,提出完善我国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应合理改革地方政府激励制度,化解地方政府偏好扭曲。合理调整中央政府财、事权关系,适度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占总转移支付比重。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督、管理体系,对转移支付资金营运形成有效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