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中华商会研究(1907-1942)

来源 :华中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gic113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07-1942年,印度尼西亚中华商会逐步发展为华商及华侨社会的领导机构,且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群体形象,代表华商乃至华侨社会的群体利益,与祖籍地中国及在地社会印尼之间展开互动与博弈,谋求自身的发展空间。  19世纪末20世纪初,印度尼西亚的土生华侨及新侨的人口不断增多,华商群体规模壮大,群体利益需要表达,需要一个跨越血液、地域的更为紧密、广阔的联系中枢。而印尼殖民政府在“以华治华”、“分而治之”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对华侨华人社会的管控,在充分利用华侨华人发展印尼经济的过程中,并未赋予其相称的法律地位,这推动华商寻求新的利益诉求机制。而与此同时,清政府开始重视华侨华人,积极笼络、利用华侨华人,施行重商政策,发展商业,提高商人地位,为印尼中华商会的产生奠定政策基础。同时清政府积极筹设商会,为海外中华商会的产生做出表率。从1907年第一个印尼中华商会—巴达维亚中华商务总会建立起,到1911年间,印尼各地共建立有18个中华商务总会,是东南亚地区中华商会数量最多的区域。虽然印尼中华商会的范围涉及7个岛屿,但主要集中于爪哇岛以及苏门答腊岛,且主要设立在港口城市和贸易中心。  印尼中华商会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群体形象,自身内部的运行机制是其制度化的途径。在产生之处,印尼各地中华商会的会员有多重身份特征,大部分都有清廷官衔,一部分是荷兰殖民政府的华人官员如玛腰、甲必丹、雷珍兰等,且有明显的闽粤地域特征和行业特征。爪哇岛中华商会的会员多是来自福建,而外岛则是广东人居多。早期中华商会的领导主要由土生华侨担任,到30年代则逐渐由新侨代替。民国时期,中华商会的会员有少数获得民国政府的勋章或担任议员,但这遭到印尼殖民政府的反对,三十年代华人官员也被撤销。印尼中华商会产生之初即有严格的选举章程,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其地域特殊性时有松动。印尼中华商会的选举过程是制度、人情、法律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华商会的经费早期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到二三十年代则呈现多元化趋势。早期中华商会拥有“中国关防”和“印尼准字”的双重法人身份,到三十年代逐渐过渡为在印尼注册、遵从印尼法律,只向外交部报备的形式。议事制度也从早期简单、不规律的会议形式,过渡到成熟的议事制度,同时也设立常务处理事务机构。印尼中华商会虽然是超越地域的综合性组织,但其内部仍常夹杂着闽、粤地域矛盾,新侨、土生身份矛盾,商业类型矛盾以及个人领导权力的斗争。因中国政治变迁引发的认同纷争,以及1928-1935年的改组纷争是印尼中华商会各类矛盾的集中体现。内部矛盾常造成中华商会的分裂,导致会务停顿,逐渐引起中华商会的重视与反思,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下成立中华商会联合会,增强华商凝聚力。  印尼中华商会建立最初的宗旨是团结华商、发展商业,然而它很快称为华侨社会的代表性机构。中国官方的正名,使其获得正统性,逐渐从日益衰落的华人公馆手中获得华社的领导权。但中华商会与华人公馆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对立,而是颇为复杂。中华商会在成立初期极力吸收华人公馆的官员,中期则对华人公馆制度进行猛烈抨击,而到华人公馆撤销时却是极力挽留,并不想完全失去华人公馆沟通华社与殖民政府的桥梁作用。中华商会与中华会馆的关系也从依附性、重叠性,逐渐走向独立与分离。与此同时,华商会通过官方权威性及商会领导人与各类社团领导人的重叠性等方式,逐步获得了对华侨社会各类社团的整合,联合处理华社各项重大事务。同时,印尼中华商会通过传达与共享同业信息、协助成立华商同业公会、调解华商同业纠纷三方面促进华商同业经济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有坦途也有波折,需要华商各业的支持,也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在地社会的法律与相关各方的实际情形。20世纪30年代在世界危机,各国商战的大背景下,华商逐渐意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步成立苏岛中华商会联合会、荷印中华商会联合会,以图加强华商网络的凝聚力,抵御外部压力。  印尼中华商会成立后的一系列运作,都是围绕着追求中华商会与中国、印尼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谋求华商在多边商业竞争中的一席之地。民国时期不同的侨务政策及各类涉侨机构的演变对中华商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双方既相互配合,又充满矛盾与冲突。印尼中华商会产生初期,是中国政府下辖的半官方机构,直接与中国农工商部、外交部、地方政府沟通,代行部分外交职责。印尼中华商会在与中国的互动中,代表群体利益,努力争取如领事保护、国籍自主等族群权益。但这些诉求因中国政府的动荡、孱弱,屡遭挫败。与此同时,印尼中华商会积极参与到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中华商会在中国历次政治变动中基本持保守态度,支持当时的官方合法政府,但也带有闽粤地域特性。与此同时,中华商会通过参与中国的各项实业与救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印尼中华商会与中国的关系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中华商会通过中国政府无法争取到群体利益,且增加在地社会对其的怀疑和监控时,中华商会不得不与中国政治主动切割,努力融入在地社会。  印尼中华商会始终积极谋求与在地社会的良性互动,并在此过程中维护华商群体利益。在经济上,中华商会代表华商与殖民政府积极交涉,争取华商合法权益。同时,印尼中华商会在经济的核心领域米业、糖业、汇兑业中进行自我调整,也促进了印尼经济发展,为当地经济体制建设和经济稳定做出贡献。在政治上,应殖民政府要求,逐步减少与中国政府的政治接触,但也拒绝以商会形式参加在地社会的政治活动。然而,这不表示中华商会与印尼当权者是疏远的。在社会领域,印尼中华商会通过推动在地社会慈善、福利事业,积极处理华人与印尼原住民的社会冲突,加速华商融入在地社会进程。  20世纪上半叶,印尼的多边商业竞争日趋激烈,中华商会在与荷兰商人、日本商人、中国商人的多边互动中努力维持华商利益。华商与印尼荷兰商人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二者之间通过商会平台共享商业信息、解决商业纷争,应对印尼殖民政府的商业政策。华商与日商相互依存、相互竞争。中华商会在抵制日货中陷入民族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两难,表现出多重复杂性。而随着日商谋求全面占领印尼各经济领域,以及日本对中国大规模全面入侵,中华商会将抵制日货、发展国货、联合群体作为维持华商利益的主要措施。华商、日本商人和荷兰商人在应对商业竞争中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道路。日本商会、荷兰商人在“日荷修约”中,以国家为媒介积极争取商业利益。华商也曾在发展国货、抵制日货中看到中国政府的影子,但其并未形成有效影响力。面对荷、日竞争,华商在自身经济资源有限,以及中国政府无法施以援手的情况下,求助于社团联合力量,通过成立中华商会联合会,提高其在华商中的代表性,增强华商凝聚力,力图在实践中将这一资源发挥到极致,共同应对危机。  总之,印度尼西亚中华商会自1907年产生,至1942年会务陷入停顿为止,作为华商及华侨社会的领导机构,以制度化的群体形象,代表华商乃至华侨社会的群体利益,谋求与华社、中国、印尼以及多边商业竞争的良性互动。中华商会带领华商在此过程中努力探寻自身生存空间,再构华商网络。
其他文献
期刊
光宣之际,国用浩繁,开销巨大,直省布政使、粮储道、盐法道等财政机构尽管竭尽所能地筹财,但仍难满足财用之需,过去被贱视、抑制发展的工商矿各业逐渐受到重视,督抚们纷纷在衙署外设
学位
期刊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用先进文化培育人、塑造人、引导人,努力构建健康向上、协同和谐的基层文化氖围,有效地推动了大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4年,全街道社会生产总值超过100
极少主义建筑师不断地对建筑本质进行追问,不断地探索建筑的要素的简化限度,全身心地投入对建筑精确和完美性的不懈追求。面对西方建筑处于信息时代冲击所产生的重重危机,一
期刊
期刊
摘要:乾隆五十三年(1788)的荆州水灾,使得荆州府城全行被淹,影响巨大。以舒常为代表的地方官员,可能因为急于逃脱干系之故,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向朝廷奏报时有意无意降低灾害
学位
自从19世纪中后期中东女性主义意识产生以来,中东女性主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结合埃及和伊朗的妇女权利运动,把中东女性主义的演变历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