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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是一种对财产所有者过世之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进行征税的税收。国际上通行的征税方式包括对被继承者的遗留下来的财产进行征税,对继承者所继承的财产进行征税和对被继承者的遗产及继承者继承的财产同时征税三种。纵观近代以来世界各国开征遗产税的情况可知,遗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差距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来,遗产税开征与否一直是我国理论界与舆论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总结各方观点,从各个方面的条件和趋势来看,未来我国开征遗产税基本可以确定,只是时间表暂未确定下来。遗产税立法是遗产税开征的法律基础,而订立什么样的遗产税法,如何立法,这都是遗产税开征之前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遗产税作为税法的一种,其立法活动必然也会面临其他税收立法所遇到的问题。本文拟就我国遗产税立法面临的上述问题进行概括和分析,并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思路。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我国遗产税的立法理念,它决定着我国要立什么样的遗产税法。遗产税具有多种功能,我国之所以开征遗产税,主要是因为其“与生俱来”的调节收入差距功能,可以缓解我国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现状。本文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我国遗产税的立法理念,即以人为本、社会本位、实质正义的立法理念。第二部分是对我国遗产税立法原则的探究。立法原则是立法理念与法律规则之间的中间桥梁,其解决的是如何立法的问题。遗产税的立法除了要符合合宪性、法治、民主和科学的一般原则,还要在立法理念的指导下,结合其自身的特点,遵循公平、效率、简便和收入的特殊原则,其中的公平原则还要优先于效率原则。第三部分是对我国遗产税立法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我国税收立法权的配置不均衡,开征遗产税所需配套制度的缺失,《继承法》中有关遗产税的规定不足,以及遗产税立法对逃避税的规制存在难度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探讨。第四部分主要针对遗产税立法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思路,并在最后根据前文提出的立法理念对遗产税的部分具体的法律制度的设计提出初步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