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政制体系构成的制度基础主要来源于三大基本要素,即帝国的历史传统与制度遗产、马克思主义的政体理论及其在中国的早期实践、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制度经验。其中,苏联是自近代以来影响中国制度建构最重要的外在因素之一,因而可以认为新中国的基本政制架构是中国传统因素与苏联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具体而言,在外来因素与本土因素两股力量互相碰撞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革命领袖,将领袖权威和个人偏好叠加运用,在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一定程度自主性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有效的制度模仿和一定的制度创新,从而塑造出了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本文立足于文献分析和中苏政治制度史的比较研究,主要从政治学的视角出发去探究建国初期政制架构形成的历史渊源和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重点分析苏联因素在其中所产生的实际影响。这种影响之所以能够发挥实质性作用,其关键就在于苏共与中共之间的党际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共早期的革命实践以及新中国的制度建构。在建政前夕,苏联对中共政制构想及建国进程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其实质是对中共建构一套什么样的政治制度的影响。建政以后,中共在冷战格局下之所以会选择“一边倒”,是中苏之间特殊的党际关系和意识形态高度一致性的结果。在总体上厘清苏联因素对新中国制度建构发挥重要影响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具体论述这种重要影响的内容和体现:一是中央政府体制形成过程中的苏联因素问题。《共同纲领》关于新中国二级政府体制的规定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权力分散现象,中共在向苏联学习党政制度经验的同时进行了两轮机构调整,在效仿苏联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加强了中央集权和党的集权,由此导致中苏党政结构具有高度的同源性,新中国政府机构间关系从根本上受到苏联的影响,形成以条块为主的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体制。二是地方政府结构模式中的苏联因素问题。在地方层面,大区的制度变迁反映了中共如何效仿斯大林模式加强中央集权,因苏联因素嵌入而形成了中共处理央地关系的政治优先等基本原则。三是新中国政府体制变迁中的苏联因素问题。五四宪法的制定本身是斯大林制宪建议的产物。在五四宪法架构下,政府体制从二级建制变化为一级建制,在制度文本形态上表现为人大、国务院和国家主席的政制创设,其制度形态和制度精神与苏联相比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在制度模仿的同时更多地体现了中共现实政治需要的内在逻辑。在具体分析新中国制度建构历程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了理论思考。苏联因素在类型学上以观念、制度和人共同作用于新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斯大林观念内化为制度从而影响了中共的政制选择;中央集权是新中国政府体制变迁的制度逻辑,其中以政府集权和政党集权为主而形成了中央集权与党的集权之间的政治耦合;新中国政制架构的形成说明任何一个国家政制模式的选择都是一个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历史合力的产物;中共的有限模仿和制度自主性之间的张力是新中国政治制度建构的政治逻辑。时至今日,中国仍然在不断地探索、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相应的制度模式。然而,由于苏联因素的深远影响和对帝制中国传统的路径依赖,1949年以来逐渐形成和演化的中央集权体制和政党国家形态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政治改革和迈向现代国家的重要症结所在。虽然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沿着一条不断地“去苏联化”的道路上前行,在不断地消解因计划经济体制而带来的苏联模式的制度惯性。然而,“去苏联化”不仅仅是一个体制本身的问题,而且还存在一个改变这种体制背后的理念和价值的根本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