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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的完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水平的尺度之一,也为成人司法的发展提供了先鉴经验。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制度化未完成的情况下,以“少年司法配套工作体系”(以下简称配套体系)这一概念可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一种理性化替代。在附属于成人刑事司法的前提下,配套体系是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化完成之前一种务实的探索手段和方式。配套体系的建立需要通过各地少年司法改革的探索与实验进行不断完善,其中不乏各种缺陷与问题,需要进行理性化的的评判与反思。少年司法以教育刑为理念,从成人刑事司法中剥离出来是必然趋势。在我国,少年司法独立化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走先下后上的路径探索是需要的,但是要想少年司法完成制度化的过程,向世界少年司法强国比肩,需要来自国家决策层从上而下的推动和各级的坚决贯彻,需要完善的少年司法组织、规范、机制体系,需要体制内强有力部门的领导,需要政法力量和社会支持力量的一起用力。本文共五章,其主要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界定了配套体系的概念、内涵及定位,提出教育与更生为配套体系的目标,对要求建立配套体系的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比较论述,回顾梳理了配套体系探索历史,认为“双龙”结合是配套体系未来的完善方向。第二章通过对以往少年刑事政策的介绍进行总结反思,指出刑事政策在我国少年司法改革中的特殊指引作用,国际共通的少年司法理念是超越传统刑事司法的核心区别,我们需要通过本土化融入到配套体系的内核中。第三章着重围绕配套二字展开,指出自1984年以来,我国少年司法改革探索中硬件、软件等存在的诸多问题与改进建议,并提出在无法实现少年法庭先议权的情况下,配套体系下跨部门合作的重要性。第四章通过政法“一条龙”龙头、龙身、龙尾的对应比喻,以配套体系中各项代表性的配套改革措施为视角,探究配套体系的困境和出路。配套体系应当尤其重视涉罪少年的权利,促进其幸福、健康成长,社会支持力量提供的社会“一条龙”探索将助力我国特色的少年司法。第五章以我国新兴三大司法理念和配套体系的高度契合为切入点,总结全文,配套体系建立和健全虽然困难重重,但犹如这些新兴的司法理念一样,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