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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和多样,不仅涉及夫妻双方利益,更会涉及与夫妻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的利益。我国立法关于夫妻债务关系的规定更侧重保护债权人利益,这样做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却忽视了夫妻另一方,使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样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家庭和谐。所以我国关于夫妻债务关系的立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以便在夫妻财产与第三人利益之间寻求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夫妻债务规则在法条的设计上欠缺具体化规范,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存在很多不足与模糊之处,还在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性质认定、夫妻财产没有公示制度和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给审判实践带来很多困惑,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针对如何完善我国的夫妻债务规则,学者意见不一,笔者对夫妻债务问题提出些许建议,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本文从我国关于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入手,分析了现行法律规则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在借鉴了部分国外相关立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夫妻债务规则的建议。本文结构如下:引言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夫妻债务制度的意义和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作了简要说明。第一部分,夫妻债务规则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研究我国现行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三个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债务关系的规定,然后对这些规定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查找出现行法律的缺陷。包括夫妻债务制度的定位不准确、有关认定夫妻债务性质的标准不统一、债务关系内部补偿规定措施欠缺、夫妻财产制没有公示机制和举证责任分配不公等。第二部分,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规范及其借鉴。本章深入研究了德国、法国和俄罗斯夫妻债务制度立法模式,分析了上述国家的立法特点,对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分标准和夫妻债务偿还规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且对国外夫妻债务规则立法进行了整体评价。经过分析比较以上一些国家有关债务规则的法规,从中得到了许多启发,为完善夫妻债务规则提供了借鉴。第三部分,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完善。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地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司法过程出现一定的混乱,降低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所以夫妻债务规则急需完善。笔者在分析了现行立法的缺陷和借鉴了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大额举债夫妻共同签字规则、实行夫妻财产约定登记规则、完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完善等建议,笔者希望通过以上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弥补夫妻债务规则中的不足,维护夫妻合法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结语对完善夫妻债务规则的意义再次进行了阐述,但由于笔者的学识有限,只提出了以上五点建议,希望在各位法学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夫妻债务规则早日能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