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骆驼祥子》是老舍蜚声中外的写实主义小说之一,被认为是到1939年其问世为止中国最佳现代长篇小说。小说独特的戏剧力量和叙述技巧,以及爽快直接的北京方言陈述,使其不仅成为老舍创作生涯中的里程碑,而且也被誉为现代写实主义小说的一座高峰。小说描写了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北京,一个洋车夫的悲惨生活和命运。作者用悲剧的笔法描写了一个善良的无产阶级徒然的挣扎,表达了他对当时底层人民的深切同情和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批判。1945年美国译者伊万·金(Evan King)将《骆驼祥子》翻译成英译本Rickshaw Boy,该译本成为《骆驼祥子》第一个英译本。该译本在美国取得了极大成功,引来媒介的高度好评,成为美国当时的畅销书。Rickshaw Boy也成为日后众多语种译本所依据的蓝本。然而,这一译本没有完全忠实于原作,它改动了原作的结局和某些故事情节,引起老舍本人和文学评论家的颇多争议。在其后,又有完全忠实于原作的英译本施哓菁译本Camel Xiangzi和琼·杰姆斯(James)译本Rickshaw问世,而这两译本,都没有在美国取得很好的销售和接受。’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味追求原作和译作完全对等并非一直可行。译者只有综合考虑译本的预期功能和目标读者等因素才能译出好的作品。这正是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提出的目的论的理论核心。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在翻译过程中起决定作用,如果译文的预期目的和原文本不一致,翻译标准不再是与原文本的对等程度,而是实现译者预期目的的充分程度。即译者可以根据特定的交际环境对原文本进行改动以充分实现文本的预期目的。作为对传统的“等值”观的重大突破,目的论为翻译实践和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把翻译推向新的高度。然而,一直以来人们多将这一理论用于指导应用性翻译,就其是否适合文学翻译产生颇多争议。本文试图将目的论与文学翻译相结合,以Evan King所译《骆驼祥子》的译本Rickshaw Boy为范例,对目的论在Rickshaw Boy中的应用进行描述性地分析,以此证明目的论对文学翻译同样具有解释力,并可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新的理论视角。通过分析发现,虽然《骆驼祥子》英译本中存在一定的误译和硬译,但该译本实现了传递中国风土人情,文化意象的预期目的,是一部成功的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