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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我国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指的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与金融衍生工具相挂钩的存款,挂钩标的主要有利率、汇率、黄金、股票等。结构性存款具有固定收益证券和金融衍生品的双重特征,可以使投资者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资管新规”的基本要求是打破银行理财的刚性兑付,让保本理财有序逐渐退出市场。保本理财保障本金和收益,可以满足风险厌恶者的投资需求,并且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大。而承受巨大揽储压力的商业银行在失去保本理财这一有效工具之后,势必要寻找一个新的金融工具来吸引存款,缓解揽储压力。结构性存款与一般存款相比收益较高,并且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较低,可以激发低风险偏好者的购买意愿,成为保本理财的替代品,承接部分理财资金。商业银行可以抓住这一机会做大结构性存款规模,以保证负债资金来源。虽然结构性存款在我国并非新生事物,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研究“资管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如何创新结构性存款产品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满足投资者需要意义重大。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概念以及“资管新规”主要内容,分析了“资管新规”对我国银行理财的影响以及我国结构性存款创新的动因。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的现状,总结了我国结构性存款创新的路径以及创新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案例介绍,首先介绍了M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现状,包括发展背景、产品分类、产品交易结构、业务流程以及业务合规要点,然后介绍了M银行挂钩中国原油期货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要素、收益结构、产品运行情况、营销渠道以及风险水平。第四部分是案例分析,首先运用SWOT分析法对该产品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营销优化战略,然后对该产品的创新之处进行总结。经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一是“资管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务必要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创新,使其发展更加规范合理;二是结构性存款的创新不仅仅是产品品种创新,还体现在研发定价、营销渠道以及业务运营体制等方面。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了“资管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要如何创新结构性存款,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结构性存款的发展现状以及风险等方面。此外,本文还以具体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例,总结该产品的创新之处,最后为我国结构性存款如何创新发展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