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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最宝贵的理论品质在于与时俱进。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认真总结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广泛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这一思想为指导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新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思想,从而开辟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这是对邓小平法制思想,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继承和发扬,是与其一脉相承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对于我们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理清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中国发展的思路,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研究这一课题,对现实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本研究论文以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法治思想为蓝本,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发展为主线,对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形成、主要内容、指导意义这几部分进行论述。以明确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包含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建设法治政府的行政思想等。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几个层面阐述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创新与完善,使得中国法治体系更趋成熟。绪论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第一部分对相关概念做了学理分析,目的在于为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理论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之前,笔者需要先厘清几组概念,通过把握法制、法治、人治,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等这几个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能够更好的使我们理解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第二部分讲述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形成的社会条件和历史进程。本章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研究,系统的总结了我国的法制建设经验教训,在新世纪,为适应新阶段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思想,详细讲述从十六大以来至今,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发展的轨迹。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基本形成。第三部分阐述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本章是本篇研究论文的重点,也是精髓所在。从六个方面进行论述,进而形成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系统性体系。一是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二是依法行政的思想;三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思想;四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五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思想。第四部分讲述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指导意义。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它是科学发展观在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体现;第二、它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第三、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新篇章;第四、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指针。第五部分讲述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实践。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加强立法工作;第二、建设法治政府、第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第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有效指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是新世纪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指南,使得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都步入良性轨道,极大的推动着中国法治建设步伐,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强有力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要对其进行不断发扬与创新,来切实解决中国面临的一些问题与矛盾。在结语部分,除了总结论文的大致思路和基本观点外,还对于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做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