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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终身教授职后评价制度是在美国高等教育问责制发展的背景下,作为回应教授终身制度是否还要继续实行的一项教师评价制度。该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修正改革教授终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的弊端。从教育问责的内涵来看,评价制度的问责目的是保护终身教授的地位以及激励教授的进步,从教育问责的内容来看,该制度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从教育问责的主体来看,既有来自高校外部的主体也有来自高校内部的问责主体。从教育问责的方式来看,该制度采用同行评价的方法来评价的过程公开公正。从教育问责的要素来看,该制度包含了职责、指标、表现、评估及奖惩。本文主要以教育问责制的视角探讨美国教授终身制后评价制度的内涵、要素和作用,以期给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以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