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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政府模式向服务型转型的浪潮中,随着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社会管理的能力升级,传统的政府主导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也随之发生变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多元化趋向明显,服务供给目标由注重公共服务质量向注重公共服务质量与公平性均衡发展转化,追求城乡、地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尽管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取得长足进步,但不均等化依然存在且表现更为复杂。除了传统的城乡、区域不平等外,还包括以民族为维度的公共服务不平等。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实行区域自治。除了四大自治区以外,仍有许多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村零散分布在我国各个地区。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条件等要素,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多是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地区、产业结构层次低、二元结构明显。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这些地区表现的十分明显,尤其是涉及支撑民众基本生活的教育、就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此类领域中不同民族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差异较大且存在供需失调。 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进行了理论分析,选取坪垟岗村作为观察单位进行实证研究,初步提炼出政府底线式供给、村庄特色供给、社会组织补充性供给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试图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浪潮中的少数民族村找到一个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合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