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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是国家法治领域最基础,也最具活力的区域,其法治形象是国家法治形象的重要构成元素,促进和提高县级政府法治形象是实现国家法治化的重要路径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有效手段。当前由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主导进行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活动,已于2014年和2015年举办两届。该活动发挥社会团体的优势,承担了作为第三方主体的公益性社会责任,成为以民间方式促进政府法治建设的一个活动样板,具有进一步研究和考察的重要意义。对于县级政府法治建设问题的研究,当前国内外的学者与其直接相同的研究成果较少。至于具体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