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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的贪腐丑闻可以定义为公开传播的有关政治人物(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社会公德或公众期望等不当行为的信息。本研究通过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内容分析方法,对6份纸媒的815个样本进行分析,管窥中国媒体对贪腐丑闻的呈现与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发现,中国贪腐丑闻报道具有离散度高、议题转换快速的特点。在中国贪腐丑闻报道的角色构成上,“已落马”、“已查办”、“已结案”的官员占了绝大多数;丑闻报道数量与官员级别有着明显的相关:官员级别越高,丑闻数量越少;县处级及以下,占到丑闻总量的八成。贪腐丑闻的类型分布呈交叉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单纯的性丑闻比例最低,主要集中县处级及以下官员。在贪腐丑闻的新闻来源方面,政府信息发布作为信源的比例最高,占51.7%,其次是公众和丑闻所涉及的当事人的诉讼、投诉和透露,学者专家信源提供的信息比例最低。媒体间报道的互相转引也是贪腐丑闻重要的信源类型,新华社通稿占了三成。除了惯常使用的正式新闻源和组织新闻源外,贪腐丑闻更加强调如新闻线人报料、内部知情人泄露、受害者揭发控告等非正式新闻源。贪腐丑闻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其发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主动挖掘和被动接收。这取决于贪腐事件与新闻源之间,以及新闻源与新闻机构之间的“触发”方式。在贪腐丑闻的媒介呈现方面,报道的显著度和主题框架方式与官员级别也有着显著相关。媒体的贪腐丑闻报道以“简单化”和“一致化”处理为主。在解决方案的判断上倾向于扮演政府的支持者、信息的发布者角色,而较少运用“冲突型”框架。在贪腐丑闻的归因框架上,原因分析较少,在提及的原因中,对个人原因的强调超过制度原因。中国贪腐丑闻的生产受到多种场域的影响和制约。政治、经济、法律、技术以及媒介机构的组织场域都是贪腐丑闻生产的影响因素,政治场域中的权力关系对贪腐丑闻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媒体的角色和功能大大受此关系制约。本文对贪腐丑闻的研究为观察中国媒体、政治与社会的互动打开了一扇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