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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结晶,是一个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所在。西方国家在不断的社会演变和发展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宪政社会,也为其他国家的宪政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但是由于不同国家的社会背景和经济条件的不同,宪政建设不可能完全按照一种模式进行。 对中国而言,我国对宪政理想的追求是由西方的侵略而引发的,在近百年的探索过程中,中国宪政道路遭受了各种挫折。总的来说,中国在宪政建构的时候,缺少一种理性主义的成份,缺乏对其深层次的认知。本人认为要建设宪政,首先应明白何谓宪政?宪政的真正内涵是什么?中国目前的宪政状况如何?中国构建宪政应通过什么途径? 本文首先从语义学的角度解释了宪政的基本概念,然后分析了西方宪政的起源和发展,并对西方学者关于宪政内涵的理论进行了分析。本人认为西方宪政是其自身结构发展与国家权力爆发矛盾的产物,其是自下而上产生的,而且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宪政包含很多内涵,如法律至上、有限政府、法律秩序等内容。而中国的宪政史是在外来的压迫下产生,其更多的是把宪政作为一个富国强兵的工具,是自上而下的进行宪政实施,中国学者关于宪政内涵的理解更多的是把宪政简单的和宪法、民主等同,其没有从多元化的角度分析宪政的内涵。 本文深层次的分析了宪政和宪法、宪政和权力、宪政和民主以及宪政和法治的关系,希望通过对宪政内涵外延的分析去挖掘宪政的内涵。通过以上分析,本人认为,宪政是把宪法、权力、民主和法治等有机的结合起来,根据一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前提,使宪法、权力、民主和法治达到一种平衡的和谐社会状态。 最后,本文针对以上对宪政内涵的分析,结合我国现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背景,对我国当前宪政的构建途径进行了分析,其中,针对如何保证宪法的权威,真正使宪法得以实施,提出了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宪法意识,其次,必须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宪法诉讼制度以及宪法解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