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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的近代化是一个让人多思的问题,本文以法文化为视角,对1928-1937年上海地区法院112例刑案进行系统的法文化考察,为人们了解、认识这一时期法文化的概貌、特点和实质提供一个实证的窗口。
此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有六章组成。
引言简要介绍了本文所选择时间段的意义,选用的题材内容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正文第一章通过介绍上海地区法院刑案发生时全国和上海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法律文化环境,将刑案置于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为以后部分的展开提供一个时代背景。
第二章阐述了刑案发生时期的司法体制,通过对1928-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国家司法体制和上海地区司法体制的介绍,较清晰地反映了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司法制度的变迁及其所揭示的法文化特征。
第三章从所采刑案基本情况的角度,通过考察被告人性别、年龄、籍贯、职业状况以及刑案的性质和所涉罪名来分析这一时期的法制状况。同时,结合这一时期的刑事立法来阐述刑案适用的法律依据和适用刑罚的种类,以说明法律在具体刑事案件中的实施状况。
第四章考察了刑案发生时南京国民政府和上海的律师、律师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分析了律师在刑案中出庭辩护的概况,并对这一时期律师、律师制度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表现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第五章从判词的角度,考察了判词的样式和内容,并对112例刑案判词的特色进行了综合评析。
第六章探讨这一时期对西方刑事法律以及司法制度的引进,同时考察与分析了刑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
正文从上述六个方面对112例刑案进行了综合的法文化考察,并对南京国民政府刑事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进行了评析,以期从一个侧面来提升对这一时期法制状况以及法文化特色的认识。
结语对文章进行了总结性的回顾,进一步突出本文写作的目的和实践意义。
由于这一课题可资借鉴的资料很少,所依据的个案全部为上海档案馆中第一手卷宗资料,这些资料也是第一次被运用,且大都为手写稿。鉴于资料内容的直白和简约,该文的写作十分艰难,不足之处,请各位老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