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各地养老基金分散管理,劳动者跨区就业受到阻碍,制度无法更大程度地发挥互助共济功能等问题存在已久。民间关于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呼声逐渐引起中央重视,“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等相关字眼开始在《社会保险法》、“十二五纲要”、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国家文件中出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意味着地方权利向中央权利的移交,即养老基金资源及其征管用等权责要在中央与地方、地方之间甚至部门之间等利益相关者间进行重新分配。权利归属与分配的改变必然牵动养老保险中有关的人、财、事、权等一系列因子的连锁反应,并受到经济、社会、人口、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分权改革和区域的不平衡发展又促成各地养老基金已有财权的大小各异,新的财权配置会对利益相关者产生得与失的不同结果,未来利益得失的评估结果将决定中央、地方政府等利益主体对全国统筹的态度倾向和行为选择。归根结底,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如何处理因统筹层次的变化而引起的既有利益主体之间的纷争,实现各方势力的相对均衡,是中国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道路上必须直面的问题。
本文选择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的协调作为研究对象,以公共物品理论、利益协调理论和区域关系理论为指导,从财政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视角运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数据对比、制度分析等方式对中国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地区利益冲突的形成、表现和隐患进行探析,重点剖析地区利益差异化的根源,并设计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初步方案。同时,对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冲突的3个关键点(结余基金的去留、统筹基金的来源、历史债务偿还与“空账”处理)进行了自己的解读,最后提出其他配套改革措施对构建地区利益协调机制进行补充。
全文框架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是论文的导论。说明论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归纳与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并予以简要评析,以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统筹账户基金全国统筹中的地区利益协调。然后提出全文的写作思路与整体架构,列出论文的研究方式和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主要阐释实现全国统筹和进行地区利益协调所具备的理论基础,是全文理论研究的重点。本章通过公共物品理论、利益相关理论、区域关系理论为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和进行利益协调提供理论支撑,证明中央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合理性,以及协调地区间利益冲突、实现区域共赢的可能性。本章在最后还指出利益协调是求同存异,各方利益达成均势而非均等的观点。
第三部分通过对全国31省市进行相关资料搜集与数据整理,从各地省级统筹的实施时间、统筹模式、政策标准上阐述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中31个地方利益集团的形成,进一步剖析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基金结余和历史债务的地区差异,同时详细说明当前利益格局下的隐患:“虚拟实现”的省级统筹、“空账”和“混账”的存在。最后,笔者在小结部分指出,差异化的省级统筹分化出31个地方利益区域,养老保险利益的区域冲突主要是结余基金在基金盈余区和结余不足区之间的流出流入,基金流出区将成为漠视或反对全国统筹的主力。
第四部分是文章的主体,从分权改革、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养老保险权利与负担的地区差异三个方面来梳理地方利益集团产生冲突的根源。国家将权利下放到地方使得二者原先一致的利益诉求开始分裂,驱使地方自我保护思想膨胀;而分权不清与梯度分权又进一步加剧地区间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区域经济与财政实力的不均,人口流动的东部集聚效应;区域的失衡又加深了各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率、替代率、赡养率的差异,最终导致地区间基金结余水平的不同。同时,本章发现当前东部发达地区的基金盈余是基于该地区养老保险收支权责不对等的不合理结余,其主要依靠获得外来劳动力流入的短期缴费和截留流出人口8%的统筹基金来增加当地基金收入,却又因不承担外来人口返乡养老的责任而减少养老金支出,这种不公平的利益所得有必要通过全国统筹予以调整。
第五个部分则是总结吸收前面几部分的的分析结果,初步设计出全国统筹方案,扩大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缴费比例,将现有计发办法进行改良,实行与全国平均工资挂钩的“超额累退”式基础养老金计发方法,以保证地区互济与自我激励的并存。然后,针对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分歧的3大要点:地方已有结余基金的处理、未来全国统筹基金的来源、历史债务偿还与“空账”的处理予以剖析解决。同时,提出逐步推进、明确各级权责划分等配套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区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全国统筹的顺利实施。
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冲突与协调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新意,论文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领域学科知识,通过数据对比、文献研究、制度分析等方式对地区利益的差异及差异根源进行较深入地探究,研究发现发达地区通过享受转移利益而积累“畸形结余”的事实;二是本文创新性地设计了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初步方案,提出全国平均工资0.3~5倍的缴费上下限和“超额累退”计发办法,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率,缓和统筹中的地区矛盾。
本文选择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的协调作为研究对象,以公共物品理论、利益协调理论和区域关系理论为指导,从财政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视角运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数据对比、制度分析等方式对中国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地区利益冲突的形成、表现和隐患进行探析,重点剖析地区利益差异化的根源,并设计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初步方案。同时,对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冲突的3个关键点(结余基金的去留、统筹基金的来源、历史债务偿还与“空账”处理)进行了自己的解读,最后提出其他配套改革措施对构建地区利益协调机制进行补充。
全文框架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是论文的导论。说明论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归纳与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并予以简要评析,以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统筹账户基金全国统筹中的地区利益协调。然后提出全文的写作思路与整体架构,列出论文的研究方式和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主要阐释实现全国统筹和进行地区利益协调所具备的理论基础,是全文理论研究的重点。本章通过公共物品理论、利益相关理论、区域关系理论为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和进行利益协调提供理论支撑,证明中央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合理性,以及协调地区间利益冲突、实现区域共赢的可能性。本章在最后还指出利益协调是求同存异,各方利益达成均势而非均等的观点。
第三部分通过对全国31省市进行相关资料搜集与数据整理,从各地省级统筹的实施时间、统筹模式、政策标准上阐述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中31个地方利益集团的形成,进一步剖析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基金结余和历史债务的地区差异,同时详细说明当前利益格局下的隐患:“虚拟实现”的省级统筹、“空账”和“混账”的存在。最后,笔者在小结部分指出,差异化的省级统筹分化出31个地方利益区域,养老保险利益的区域冲突主要是结余基金在基金盈余区和结余不足区之间的流出流入,基金流出区将成为漠视或反对全国统筹的主力。
第四部分是文章的主体,从分权改革、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养老保险权利与负担的地区差异三个方面来梳理地方利益集团产生冲突的根源。国家将权利下放到地方使得二者原先一致的利益诉求开始分裂,驱使地方自我保护思想膨胀;而分权不清与梯度分权又进一步加剧地区间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区域经济与财政实力的不均,人口流动的东部集聚效应;区域的失衡又加深了各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率、替代率、赡养率的差异,最终导致地区间基金结余水平的不同。同时,本章发现当前东部发达地区的基金盈余是基于该地区养老保险收支权责不对等的不合理结余,其主要依靠获得外来劳动力流入的短期缴费和截留流出人口8%的统筹基金来增加当地基金收入,却又因不承担外来人口返乡养老的责任而减少养老金支出,这种不公平的利益所得有必要通过全国统筹予以调整。
第五个部分则是总结吸收前面几部分的的分析结果,初步设计出全国统筹方案,扩大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缴费比例,将现有计发办法进行改良,实行与全国平均工资挂钩的“超额累退”式基础养老金计发方法,以保证地区互济与自我激励的并存。然后,针对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分歧的3大要点:地方已有结余基金的处理、未来全国统筹基金的来源、历史债务偿还与“空账”的处理予以剖析解决。同时,提出逐步推进、明确各级权责划分等配套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区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全国统筹的顺利实施。
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地区利益冲突与协调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新意,论文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领域学科知识,通过数据对比、文献研究、制度分析等方式对地区利益的差异及差异根源进行较深入地探究,研究发现发达地区通过享受转移利益而积累“畸形结余”的事实;二是本文创新性地设计了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初步方案,提出全国平均工资0.3~5倍的缴费上下限和“超额累退”计发办法,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率,缓和统筹中的地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