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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健康与否,关乎经济全局,房价高低更关乎百姓利益。为了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央政府一再强调加强房地产调控、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并连续出台若干政策予以调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的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9月29日国家再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全国”。世界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一个结构完备、运行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离不开一个能同市场经济相吻合、并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渗透于市场的完备、高效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房地产税制的有效运行,对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我国房地产市场税收体系的形成根植于旧有经济体制,随着我国新的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运行,现有的房地产税制及征管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以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控制房价上涨速度为目标进行了一系列的房地产税制及征管模式的改革,但是这些改革措施大多集中在房地产流转环节和征管浅层面,改革效果很不理想。通过中外房地产税制设计和征管模式的比较,吸取营养,获得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在税种的设置上开征保有环节的课税,创设土地闲置税;进一步清理流转环节的税种,剔出重复征税的制度缺陷;在房地产开发、取得、保有、流转环节中取缔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减轻房产流转环节的税费负担;在征管模式的革新上进一步健全房产登记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登记制度,完善房地产市场评估制度,建立与税收评估紧密相关的体系;在征管上强化房屋租赁的征收管理;房地产税收信息征管技术的推广,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纳税成本。通过多管齐下的举措,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及征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