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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期,地方政府在壳资源重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壳资源重组已成为非上市公司打开资本市场大门的重要途径。目前学术界对于壳资源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价值评估、重组绩效等方面,很少关注政府干预因素对其重组类型及绩效的影响。本文旨在将政府因素加入到壳资源重组行为的分析框架中,探讨政府干预的影响。根据壳资源的实际控制人性质将研究样本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两类,进一步考察地方政府干预下不同产权性质壳资源对本地或异地重组的选择差异,并对本地重组绩效与异地重组绩效进行比较分析,以揭示地方政府的干预效果,最后得出结论与政策含义。壳资源重组过程中,地方政府干预主要体现在直接干预及地方保护等方面。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能够对国有壳资源进行直接干预,影响其重组行为及绩效;同时,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虽然不会直接干预非国有壳资源的经济行为,但政府竞争所带来的地方保护主义仍会对其重组产生重要影响。由此,本文在文献梳理过程中,重点关注了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相关研究,并结合我国壳资源重组行为的现状,归纳总结了转型期壳资源重组的动因。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选取了2006-2010年间沪深A股发生的壳资源重组事件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政府干预对不同产权性质的壳资源重组及其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干预显著影响了国有与非国有壳资源对本地或异地重组类型的选择,且不同重组类型之间的绩效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来说,国有壳资源发生本地重组的概率与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程度及地方保护程度均呈正相关关系,非国有壳资源发生本地重组的概率则与地方保护程度负相关,与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程度的关系不显著;而且,国有壳资源的本地重组绩效优于异地重组,非国有壳资源的异地重组绩效优于本地重组。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在国有壳资源的本地重组中扮演着“支持之手”,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市场分割使得政府对非国有壳资源的本地重组呈现“掠夺之手”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会通过行政垄断来干预企业的经济行为,在支持本地国有企业获取优势资源之时,却阻碍了非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扭曲了资源配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