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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和诺齐克是当代自由主义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罗尔斯认为正义意味着平等(当然是指在自由前提下的平等),而诺齐克认为正义就是充分尊重个人权利。本文试图对他们在正义问题上的争论进行分析,以期寻求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现实意义。诺齐克权利正义论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国家应当从过去的“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的“服务型政府”,给予企业足够的自主权,这是防止经济腐败的最有效措施;罗尔斯公平正义论则告诫我们,政府的合法性不仅仅在于保障个人权利,而且还在于它必须在调控宏观经济、抵御金融风险、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制度、救济弱势群体方面有所作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