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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大学生“村官”群体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工作满意度为主题,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研究方法,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在搜集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和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对湖北省大学生“村官”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描述了湖北省大学生“村官”工作满意度现状并运用社会学理论包括参照群体理论、期望理论和角色理论来分析影响大学生“村官”工作满意度的个人因素、家庭因素以及社会因素。
研究发现目前湖北省大学生“村官”对工作总体的态度为满意,大学生“村官”对工作的五个维度的满意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工作关系、工作环境、工作本身、工作待遇、自我发展。其中大学生“村官”对工作本身、工作关系、工作环境这些方面均表示满意,对工作待遇和自我发展方面表示不满意。
通过交互分类和卡方检验分析,影响大学生“村官”工作满意度的个人因素有: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类别,而婚恋状况仅影响其对工作待遇的满意度。男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满意度比女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满意度低;学历越高的大学生“村官”对工作满意度越低;毕业院校级别越高的大学生“村官”对其工作的满意度越低;已婚大学生“村官”比未婚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待遇满意度高,恋爱中的大学生“村官”对工作待遇满意度最低;自身角色定位以及入职动机和任期满后的职业规划也影响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满意度。影响大学生“村官”工作满意度的家庭因素有:家庭出身及父母对其工作的态度。出身农村的大学生“村官”对工作满意度最低,其次是出身乡镇的大学生“村官”工作满度,而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村官”对工作的满意度最高;父母越支持其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工作满意度越高。影响大学生“村官”工作满意度的社会因素有:上级对大学生“村官”角色定位模糊,以及政策方面关于大学生“村官”退出机制的不健全。
针对以上实证研究结果,笔者认为政府要落实大学生“村官”的“村官”身份,完善大学生村官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完善大学生“村官”退出机制,为任期满后的大学生“村官”提供更多的再就业渠道并提供公平的职业发展环境;同时大学生“村官”本身也要摆正心态,认识到农村工作的特殊性,为建设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