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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罪犯刑事申诉案件对于积极改造罪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监管场所和谐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国的罪犯申诉制度在纠正冤、假、错案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确立,现行罪犯申诉制度的不足也逐渐突显。实践中,始终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造成了罪犯申诉难、滥申诉、申诉秩序混乱等现象的发生,导致了司法资源大量浪费、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制约着罪犯刑事申诉工作的开展。本论文以监狱实际罪犯申诉工作中的各环节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我国现行罪犯申诉制度对监狱实际工作产生的影响,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完善罪犯狱内申诉制度的相关对策,以期对我国的罪犯申诉制度作进一步完善。罪犯狱内申诉有其独有的特点,主要是申诉主体的特定性、申诉权行使途径的特殊性、申诉不停止刑罚的执行。罪犯狱内申诉对各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主要是可以保护当事人权利、惩治真正的犯罪人、充分彰显监狱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切实维护狱内正常监管改造秩序等。我国现行罪犯刑事申诉制度,经过监狱工作的实际操作,暴露出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各环节在法律制度层面不够完善和细化、现有罪犯狱内申诉制度落实失衡。本文针对这些问题,结合监狱工作实际从立法、司法和增强罪犯法律素养三个方面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即体制层面的改革:改革申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建立刑事申诉强制答复制度、规范再审启动事由、出台办理罪犯申诉案件奖惩办法、建立检察院与监狱对罪犯申诉的联合审查和移送机制;执行层面的落实:规范监狱和驻监检察机关在处理罪犯申诉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当事人内在素养的提高: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罪犯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