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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所关注的核心问题2020年中国取得了打赢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胜利。然而,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农业农村发展迈入新时代,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是聚焦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重大战略,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然选择。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决定着农业发展的方向。财政支农政策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不断演进,经过一系列政策调整,逐渐完成了“救农、助农、兴农、富农、强农”的嬗变历程。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支出、使用到受益,体现了由政府到居民的资金流动过程,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是否使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弱势”群体获得更多受益,这些问题决定了财政支农资金能否最大化发挥政策效果,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这就需要我们要将研究目标扩展到财政支农支出的针对性:谁能从增加的财政支农中受益、受益程度如何以及福利改善如何。在进行财政支农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之前先对其受益归宿进行分析的原因在于,只进行财政支农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仅能够得出财政支农对收入不平等可能是“正向调节”或者是“逆向调节”的单一结论。因此,厘清财政支农的受益归宿并评估其收入分配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基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视角,运用省级、地级市财政支农数据以及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3年和2015年农村调查数据,分析了财政支农受益归宿以及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全文主要展开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基于宏观视角分析了不同经济发展地区的受益归宿,探究了“哪一经济发展地区能够从财政支农中受益”的问题。并分析了不同粮食功能区与东中西部地区的异质性。二是基于微观视角分析了不同收入群体农户从农业补贴中受益的情况,回答了“低收入农户是否能够从农业补贴中受益”的问题,并分析了不同生产规模农户与不同地区农户的异质性。三是运用省级面板数据从宏观视角研究了财政支农对农村收入差距的影响,并针对不同地区、时间进行了异质性分析。进一步地,从农村劳动力流动、农业技术进步、防灾治理能力的角度分析了财政支农影响农户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四是从微观视角分析了农业补贴对农户收入不平等是否具有缓解作用,并针对不同收入和不同地区的农户进行了异质性分析,还从生产要素投入的角度分析了农业补贴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机制。通过上述的研究工作,本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第一,基于宏观视角的受益归宿分析发现,我国财政支农平均受益归宿表现为由“亲富”向“均等受益”逐渐转变。不同经济发展地区的平均受益在不断向1收敛。边际受益归宿则呈现由“亲富”向“亲穷”变化,但25-50分位组地区的边际受益还处于较低水平,仍然有较大改善的空间。分地区的异质性分析显示,东部地区财政支农边际受益由“亲富”向“有益于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两端受益”的极化趋势转变;中部地区则呈现大致的“均等受益”;西部地区的边际受益在较长的时间内都处于“亲富”的状态,但在2016年后开始有向“亲穷”变化的趋势。分粮食功能区的分析发现,主产区的边际受益由“亲富”向“均等受益”变化。非主产区也呈现出由“亲富”向“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两端受益”转变的极化特征。第二,基于微观视角的受益归宿分析发现,各收入组获得农业补贴比率和获得农业补贴金额的平均受益均表现为有益于高收入农户。同样的,边际受益归宿的分析结果也显示无论是获得农业补贴比率还是金额,均表现为高收入农户受益。虽然低收入农户的边际受益有所提升,但没有改变其为利益受损者的现状,农业补贴的公平性仍然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基于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经营规模农户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东部地区大致呈现出有利于较低收入农户的特征,中部地区则呈现出各收入组较为均等受益的特点,西部地区农业补贴覆盖率有益于低收入组和中间收入组,而获得农业补贴金额始终有益于高收入组农户,其他收入组农户受益情况并不稳定。粮食主产区的受益状况与中部地区较为相似,各收入组呈现大致均等受益的特点。非粮食主产区获得农业补贴比率有益于中间收入组和高收入组,而获得农业补贴金额中,除高收入组农户受益较为固定外,其他收入组农户受益情况并不稳定。进一步分析不同生产规模农户的受益情况发现,规模经营农户为获得农业补贴中的受益者。第三,财政支农能够有效缩小农村收入差距,通过稳健性检验认为这一结论稳健可靠。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支农提高低收入农民收入的作用显著,对高收入农民的增收作用不明显。分地区的异质性分析发现财政支农能够显著缩小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农村收入差距。但是,对西部地区和非粮食主产区农村收入差距的缓解作用并不明显,这主要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有关。进一步研究发现财政支农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促进农业技术进步以及提高防灾治理能力来缩小农村收入差距。第四,农业补贴能够显著缓解农户收入不平等。经过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之后,这一结论仍然成立。分位数回归的结果显示农业补贴对家庭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户增收作用更明显,有助于农户收入不平等的缓解。分粮食主产区与非粮食主产区的结果发现,农业补贴的覆盖广度和深度的提升均有利于粮食主产区与非粮食主产区农户收入不平等的缓解,但对粮食主产区的作用更显著。此外,从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农用机械)这三种农业生产投入要素的视角,分析了农业补贴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内在机制,发现农业补贴能够通过影响农户土地流转、农用机械投入以及雇佣农业劳动力的决策作用于农户收入不平等。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梳理国内学者研究,已有不少学者分析了公共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受益归宿及其收入分配研究,但鲜有学者关注于财政支农支出这一议题。财政支农是我国长期以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政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本研究关注于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过程及其收入再分配效应,为财政支农政策调整以充分发挥对农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着重要意义,选题和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创新性。第二,区别于仅研究财政支农的收入分配效应,本文的研究首先聚焦于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过程,分析了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农民从财政支农中的受益情况。在宏观视角下,回答了“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能从财政支农中受益?”的问题。在微观视角下,基于CHFS微观调查数据分析了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财政支农受益情况,回答了“高收入农户还是低收入农户能从财政支农中受益”的问题。然后,进一步分析了财政支农对农村收入差距以及农业补贴对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本文的研究不仅能够得知财政支农对农村收入不平等是“正向调节”还是“逆向调节”,还能够通过对财政支农的受益情况进行评估,厘清制约公平分配的影响因素。第三,目前基于宏观数据分析财政支农对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研究中,更多的是分析财政支农政策的减贫效果以及其对城乡收入差距和居民总收入差距的影响,在微观领域的研究则更多关注财政支农对农户收入的影响,鲜有关于财政支农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影响的研究。但事实上,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下,解决农民收入差距扩大,有效提升农村中低收入人口的收入,已成为新时期财政支农政策研究的重点和关键,本文对此进行了有益补充。第四,在实证方法上,本文运用似不相关回归(SUR)分析了财政支农的受益归宿,并结合中国国情,探究了不同经济发展地区、粮食功能区、不同生产规模农户的异质性,为提升财政支农政策的针对性提供了参考依据。本文还提供了更多关于财政支农调节收入分配的经验证据,运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探究了财政支农对农村收入差距的影响,运用Tobit模型分析了农业补贴对农户收入不平等(KaKwani收入相对剥夺指数)的影响。这些方法合理解决了本文的研究问题,也为其他学者开展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另外,本文并非只关注财政支农对农村收入不平等的因果效应,还进一步探讨了其背后的作用机制,对财政支农政策的调整具有更高的正当性与合意性。总之,本文的研究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在宏观和微观视角下分析中国财政支农的受益归宿;二是进一步分析财政支农的收入分配效应。基于以上分析内容,结合当前财政支农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分析认为,若能实现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结构的纠偏,将会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更加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