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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判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但我国学界对其关注不够,人们对受审判权也极为陌生,实践当中也存在众多缺陷。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权利,也为了中国公民受审判权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运用法理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受审判权的定义、法律属性、法理基础,同时还用历史的方法分析了受审判权的历史演变。文中认为受审判权是公民享有的要求法院裁断其权利义务争议或对其的刑事指控,并要求法院裁判为公正的裁判的权利。它是基本权、受益权、程序权、行为权和接受权的统一,可选择权与不可选择权的统一。它对于权利的维护,权力的制约,实现平等、正义和民主具有重要价值。第二部分用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及实证分析的方法,阐述受审判权在国际人权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国际人权公约及人权保护实践对受审判权内容的诠释。文中指出受审判权是由接近法院的权利,接受独立和不偏倚的法庭审判的权利、公开审判的权利、及时受审判的权利,无罪推定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组成。第三部分用历史方法及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中国的受审判权进行反思。文中认为清末以前,国人的受审判权只限于接受反射性利益,清末至新中国成之前,受审判权的部分内容已开始法定化,但却难以成为现实权利,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受审判权保护经历了一波三折,改革开放后,中国从立法和司法方面加强了受审判权的保护,但仍存在诸多不足,比如诉诸法院权利限制较多,司法不公正使要求审判公正的权利难以有效实现,对刑事被告的受审判权保护重视不够。第四部分探讨中国加强受审判权保护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文中指出加强受审判权保护是我国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融入全球化以及信守国际公约的需要。加强受审判权保护应拓宽受审范围,加强受审判权的宪法保护,深化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实现司法理念的现代化。 最后,本文指出加强受审判权保护是中国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当公民的受审判权能得到切实有效保障的时候,法治中国乃至宪政中国也就为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