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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多元的社会中,儒家传统是否仍具有规范力量,并要求政府推崇儒家传统所蕴涵的价值?对于这一问题,儒家民主主义者的答案是肯定的,并试图重新解读儒家理论从而与民主相容。给定传统儒家理论属于至善主义,那么儒家民主义者就跟自由至善主义者一样面临着至善主义困境(the perfectionist dilemma):儒学作为一种关于好生活的整全理论,在形而上学上并不持有中立的立场,然而民主需要将自由与平等视作内在价值并尊重主体个人选择,二者在本质上是不相容的。对此,通过对儒家理论和民主理论进行不同的解读,儒家民主主义者试图平衡儒家价值和民主价值。
在本篇论文中,我将基于政治质量和政治平等的概念来评估儒家民主主义者所提供的平衡策略。论文主要关注陈祖为和金圣文的策略。首先,我将介绍不同的儒家至善主义理论以及不同的民主理论。具体地,我将介绍陈祖为(Joseph Chan)支持的政治儒学至善主义和金圣文(Sungmoon Kim)支持的公共理由儒学,以及他们各自所持有的民主理论。其次,我将介绍陈祖为的论证,并指出其论证中的问题。再者,我将介绍金圣文的论证,并指出在陈祖为面临的问题上,金圣文的理论表现的更好。最后,我将指出金圣文的论证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主要关于民主所蕴涵的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两种阐释。我将详细阐述公共理由儒学与两种平等理论之间的关系,并说明金圣文的理论并不满足民主的关于平等的必要条件。具体来说,如果选择形式平等(formal equality),金圣文的理论是内在不一致的。而且所有儒家社会中的主体都是相关主体,并拥有话语权。给定多元价值的现实存在,儒学价值无法得到所有主体的支持。相反,如果选择实质平等(substantive equality),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主体才是相关主体并拥有话语权。这样的排除需要特定的价值判断作为筛选工具。一方面,选择没有公共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是随意的,无法得到辩护;另一方面,如果寻求公共理由的支持,又会再一次面临相关主体的筛选,由此,论证就会面临无限回溯的问题而找不到一个基点。
在本篇论文中,我将基于政治质量和政治平等的概念来评估儒家民主主义者所提供的平衡策略。论文主要关注陈祖为和金圣文的策略。首先,我将介绍不同的儒家至善主义理论以及不同的民主理论。具体地,我将介绍陈祖为(Joseph Chan)支持的政治儒学至善主义和金圣文(Sungmoon Kim)支持的公共理由儒学,以及他们各自所持有的民主理论。其次,我将介绍陈祖为的论证,并指出其论证中的问题。再者,我将介绍金圣文的论证,并指出在陈祖为面临的问题上,金圣文的理论表现的更好。最后,我将指出金圣文的论证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主要关于民主所蕴涵的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两种阐释。我将详细阐述公共理由儒学与两种平等理论之间的关系,并说明金圣文的理论并不满足民主的关于平等的必要条件。具体来说,如果选择形式平等(formal equality),金圣文的理论是内在不一致的。而且所有儒家社会中的主体都是相关主体,并拥有话语权。给定多元价值的现实存在,儒学价值无法得到所有主体的支持。相反,如果选择实质平等(substantive equality),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主体才是相关主体并拥有话语权。这样的排除需要特定的价值判断作为筛选工具。一方面,选择没有公共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是随意的,无法得到辩护;另一方面,如果寻求公共理由的支持,又会再一次面临相关主体的筛选,由此,论证就会面临无限回溯的问题而找不到一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