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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是一种极具危害性的污染天气现象,不仅严重威胁着当地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制约着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京津冀地区已成为全球雾霾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解决京津冀的雾霾问题迫在眉睫。雾霾是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主要针对人为因素进行研究。由于雾霾污染具有流动性和区域性特点,雾霾现象在区域间进行扩散,没有哪个城市可以独善其身,各自为战的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雾霾的治理。为解决京津冀的雾霾问题,需要广泛调动区域内各方行为主体,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发挥多方作用,使区域中所有行为主体进行协同,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达到合作共赢,取得雾霾治理的实质性成功。目前,我国已经对协同治理雾霾展开了积极探索,但是对协同治理的探索还处在初步阶段,在实践中还未能明显发挥作用,协同治理还没有进入制度化阶段。论文结合协同学和治理理论的相关知识,采用理论逻辑演绎推理法、文献研究法以及对比分析法,从政府、企业、公众等各行为主体的角度,依次分析这几个行为主体在治理雾霾当中的有效性,总结不足之处。并就各主体间在控霾方面的关系进行博弈分析,得出在京津冀雾霾治理中需要协同效应。在此基础上,为实现有效治理京津冀雾霾的目标,运用协同学和治理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治霾经验,探索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的新模式。在前人研究成果上,对参加协同的行为主体进行扩展,得出京津冀雾霾治理有效的管理体制,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法律法规为共同规范,相关部门响应政府政策并履行责任,市场进入并进行协调,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主体协同合作治理雾霾的模式。对协同模式下的管理体制从政府政策、法律、企业、环保组织、公众的角度依次进行展开。并针对协同治理雾霾模式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障碍进行科学预判。构建区域联动的应急预警机制、利益协同机制、信息披露机制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这些运行机制,来辅助协同治理管理体制的顺利实施。